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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逐一说说警方和政府对郜艳敏一案的回应

新媒体女性2015-07-3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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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逐一说说警方和政府对郜艳敏一案的回应
被拐女成“最美乡村教师 ”的荒谬新闻经网友接力引爆舆论,继而媒体介入,继而当地政府部门和警方终于有一系列回应了。然而看看这些智商捉急的回应,不得不感慨一句:危机公关真的很重要啊。对于这些回应,我们有如下疑问:
1. 郜艳敏被拐卖一案已经过了追诉期。
据刑法追诉时效的认定十分复杂,而郜艳敏被拐卖一案,买主(也就是郜的丈夫)涉嫌强奸、限制人身自由等数罪并存的状况,具体量刑是多少年将直接决定其追诉期是多少年。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反家暴领域专家李莹律师在接受腾讯采访时解释,拐卖的人买的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拐卖妇女的人即人贩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收买人,原则上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可以意思是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
李莹称,郜艳敏被拐卖一案不仅涉及拐卖罪,针对买主,还涉及了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但要视情况而定,看丈夫是否一开始是强制了她,还有这么多年了她现在是否还愿意,有没有不让她出去让她失去自由。
此案引起重大关注,建议警方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说明本案对买主的追诉期限。
2、就算郜艳敏被拐卖一案追诉期限已过,下岸村里其她被拐卖的妇女呢?这一系列案件背后的卖主呢?调查情况如何?
据多方报道,“下岸村偏僻、穷,400多口人的村庄,前些年从外地买来的媳妇就有三十多个。许多媳妇跑掉了,包括郜艳敏婆家的二嫂。”然而目前从报道上看仍然是只有对郜一案的解释和调查,并不见对下岸村里其她被拐妇女的调查,也不见对郜一案以及其她被拐妇女的卖主们的调查情况。
建议河北省曲阳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及时通报对下岸村长期存在买卖妇女的情况的刑事调查进展,以展现政府和警方依法办事、行动迅速、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别再整些越描越黑惹众怒的展示签有郜艳敏名字的手书声明之类的事情了,只会让人怀疑智商。
3、对当地政府部门和警方的追责呢?
对郜艳敏的意愿要尊重,不打扰,但是对下岸村从村政府到(至少是)县政府,以及当地警方对下岸村长期买卖妇女情况了如指掌却任其发展,放任犯罪,藐视妇女人权,甚至怕“家丑外扬”阻挠媒体曝光采访的严重渎职行为,我们要问责到底。@女权之声 昨日发布新闻称女权行动派、女大学生张累累已将附有近一千人签名的联名公开信寄往河北省委和河北省公安厅打拐办,联名信提出:要求彻查当地拐卖妇女的情况;要求调查郜艳敏的人身自由是否受到保障;要求公开针对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措施;要求公开被营救妇女的准确数据。
“河北省委在完全知情她是被拐卖妇女的情况下,完全无视其被拐卖被家暴被虐待的经历,完全没有对相关犯罪人员作出处置,反而鼓吹拐卖这种限制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这是河北省委和河北省打拐办的严重渎职行为。”张累累对此十分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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