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当年——行政诉讼艰难起步(2)

2022-09-20 12:28阅读:
地区中级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某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诉讼案。收案后,行政审判庭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了开庭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发出了开庭通知。
当年——行政诉讼艰难起步(2)
开庭的前一天上午,接到地委秘书处的电话,要我到石副书记的办公室去一下。
接到电话,我立即赶到石副书记的办公室。只见他表情严肃,一副生气的样子,本来黝黑的脸更加铁青。
他阴沉着脸问道:“听说你们要审判县政府?”听他的口气,“审判县政府”就是大逆不道。
“有这么个案件,是涉及计划生育的行政诉讼案件。明天开庭。”我平静地回答。
当年——行政诉讼艰难起步(2)
“我讲你记!”他见我对他的指示没有做记录的意思,显然很生气。
然后他说:“不准开庭审判!这是涉及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性问题,你们这样做会引起严重不良后果”。
听了他的命令,我感到吃惊。
我解释说:“不开庭恐怕不行,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而且,已经给诉讼参与人都通知了,开庭公告也贴出去了。法院既然收案了,就得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总得结案吧。要不,开庭后先不要当庭宣判,向省高级法院请示,也建议政府方面也向上级政府请示”。
当年——行政诉讼艰难起步(2)

“那也行”。石副书记很不高兴地说。
后来听说,地区计划生育处向省业务主管部门作了汇报。省主管部门表态,你们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明显有问题,你们自行把行政决定撤了。
于是,有关部门撤销了该行政决定。原告也随之撤诉。就这样结案了。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