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学习总结】股东会、董事会召开通知与会议频率汇总

2014-08-05 13:41阅读:

会议召开频率:

1、有限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
股东会召开频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召开频率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如遇特殊情况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监事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
、中外合营、合作企业无股东会,一般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通知:
会议性质
通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
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无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或委员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
首次会议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各债权人;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开会前15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各债权人。

相关法规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