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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却人间无数》by 边想

2016-04-07 20:18阅读:
简述:如何喜欢呢?喜欢到觉得攻在床上拉着嗓子喊受官人蛮有意思,又觉得攻调戏受说:“你不喜欢我恃宠而骄吗?”时特有情趣。当然,也喜欢受的性格,虽然小时候接受不了,可长大认清自己的内心后却直接坦率的放任自己被迷得团团转。蛮好的文为什么不推呢,之前太苛刻了。原评作者也觉得如此,便在老评基础上整理出新的反馈,故老评隐藏拉。实在重合太多,怕各位看迷糊了。
'朝夕相伴,志学少年,言笑晏晏,脉脉情愫早已暗生。'做生意的总裁与唱戏的名角,时隔12年的尴尬重逢,却让明眼人一看便知:有、奸、情:
攻是戏曲艺术家,受是海归精英。文章从两人十二年后尴尬的重逢写起,自然倒叙出两人年少时的故事。
沈放:我叫沈放,放学的放。
凌君则:……凌君则,取自'君子不重则不威'。
我认为少年时代是作者写得最出彩的一段。少年、老街、精彩的唱曲、躁动的荷尔蒙,旧时光的年代感活灵活现跃然纸上。
生活的苦难逼着凌君则早熟、敏感,若不是被沈放拉一把,不知会成长成什么样的人。
沈放和凌君则完全不一样,他开朗外向,家庭富裕,品学兼优,放个暑假回老家都能呼朋引伴交一群皮猴子。
这样的沈放用漫画书和床板闯近凌君则的世界。
凌君则从沈放身上感到了正常人的少年时光和善良温暖。
凌君则怎能不爱上沈放?
沈放你说你干的这些事儿还不叫喜欢?
作者文笔够老练,很好得塑造了凌君则的坚忍担当,也很好的塑造了沈放大大咧咧和心地善良。
我很喜欢让沈放发现凌君则感情的情节,够聪明,够理所当然。作者对两人关系的处理也很漂亮:坦率不矫情,年少时的抵触,合情;成年后的接受,合理。不拖沓不狗血,两人谈得恋爱够暖心,够撩人,生命的大和谐也够荡漾。
败笔:从'对手社团'排同一出戏,到沈放向母亲出柜,这段剧情干涩、文字疲软无力,实属鸡肋。直写到沈母住院,水平才恢复过来。
亮点:对两人的语言、行为表现区别明显:沈放干脆利落,目标明确,直接坦白。凌君则就弯弯绕绕,表白都带一连串的比拟暗喻。看过的文中,能把握到这种层程度的作者不多。
ps.作者果然热爱昆曲,虽然文中避讳,用了一个自创的曲派代替。让读者也能感到戏曲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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