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希庇阿斯篇》是柏拉图的著作,通过写苏格拉底和诡辩论学者希庇阿斯的对话,阐述了柏拉图本人对“美的本质”的看法。
希庇阿斯始终未曾抓住美的本质问题,答非所问,把美定义为“一位漂亮的小姐”、“一匹漂亮的母马”、“竖琴”、“陶罐”、“黄金”等一些具体的物品,把美的本质和意义从一个普遍的层次降低到具体的物体意义,这些观点都在苏格拉底的论述下变得自相矛盾,根本无法揭示美的本质,乃是一些站不住脚的“小美观”,无法称其为真正的美。两人又就“美是否就是恰当”、“美是否就是有用”、“美是否就是有益”、“美是否就是视听快感”等论题发表看法,但都以自相矛盾的结局收尾。对于希庇阿斯肤浅的对于美的本质的认识,苏格拉底进行了批评,他在最后认识到:“美是难的”。
美,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它具有物质形态吗?还是只是一种观念?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美,或者不美,美的界定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美是物质与意识的统一,首先有美的物质的存在,这个存在不因人的意识状态为转移和改变,只是被具有意识的人发现时间的早晚和具体看法的差别,只有当客观的美与人的意识相结合,才能深化出“美”的问题。
比如美人、美食、美景,早在几千年前,人们的意识中还不具有“美”这个概念,当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不知道这是一种美,只知道这个人能带给我们愉悦感,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当可口的食物摆在人们面前,人们也不知道用“美”来形容它的味道,只知道忍不住多吃,“大快朵颐”则是美的外在表现;当美丽的风景出现在人们眼前,人们惊叹,心旷神怡。上述的情况只能称之为“半美”,因为美的物质形态出现了,但“美”的感念却还是模糊的、朦胧的。
后来,人们逐渐意识到自身的审美意识,“美”本质问题也渐渐明朗,美不简单地是希庇阿斯所认为的具体物体,而具有更深层的、更具普遍意义的内涵。当具有美感的物品和人的审美意识完美结合,我们才能称其为美。
希庇阿斯始终未曾抓住美的本质问题,答非所问,把美定义为“一位漂亮的小姐”、“一匹漂亮的母马”、“竖琴”、“陶罐”、“黄金”等一些具体的物品,把美的本质和意义从一个普遍的层次降低到具体的物体意义,这些观点都在苏格拉底的论述下变得自相矛盾,根本无法揭示美的本质,乃是一些站不住脚的“小美观”,无法称其为真正的美。两人又就“美是否就是恰当”、“美是否就是有用”、“美是否就是有益”、“美是否就是视听快感”等论题发表看法,但都以自相矛盾的结局收尾。对于希庇阿斯肤浅的对于美的本质的认识,苏格拉底进行了批评,他在最后认识到:“美是难的”。
美,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它具有物质形态吗?还是只是一种观念?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美,或者不美,美的界定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美是物质与意识的统一,首先有美的物质的存在,这个存在不因人的意识状态为转移和改变,只是被具有意识的人发现时间的早晚和具体看法的差别,只有当客观的美与人的意识相结合,才能深化出“美”的问题。
比如美人、美食、美景,早在几千年前,人们的意识中还不具有“美”这个概念,当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不知道这是一种美,只知道这个人能带给我们愉悦感,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当可口的食物摆在人们面前,人们也不知道用“美”来形容它的味道,只知道忍不住多吃,“大快朵颐”则是美的外在表现;当美丽的风景出现在人们眼前,人们惊叹,心旷神怡。上述的情况只能称之为“半美”,因为美的物质形态出现了,但“美”的感念却还是模糊的、朦胧的。
后来,人们逐渐意识到自身的审美意识,“美”本质问题也渐渐明朗,美不简单地是希庇阿斯所认为的具体物体,而具有更深层的、更具普遍意义的内涵。当具有美感的物品和人的审美意识完美结合,我们才能称其为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