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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第一讲:先动优势vs后动优势

2014-07-04 23:31阅读:
第一次学习到这个词是在小编的innovation课堂上,在博弈论中这两个词也常常会聊到。今天小编要在这里和大家讲一讲北美商科课堂里常常会提到的两个词,first mover和fast follower,即先动优势和后动优势。
Innovation第一讲:先动优势vs后动优势 苹果是非常成功的fast follower
First mover简单来说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第一个吃螃蟹,得吃出螃蟹的鲜,还要不被螃蟹蛰伤,还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因此,first mover失败率很高,通常可以达到40-50%。举两个例子好了, 大家熟知的可口可乐和eBay就是著名的具有先动优势的公司。1995年,eBay是第一个开始网上拍卖的公司,而可口可乐自然大家就更为熟悉,1886年生产并销售了第一批可口可乐。
到底first mover有哪些优势呢?就像可口可乐一样,first mover有机会优先占领市场,获得消费者的忠贞度,享有专利权等等。在科技上能领先,在公司资产上也可以领先(专利权属于公司流动资产),同时消费者还有转换成本。第三点可能比较难理解一些,就像你已经申请了一个eBay账号,在里面进行买卖,后来想试试看别的网拍,那么你前期对eBay的投入可能就打水漂了。当然有人会说,俺可以两个同时弄不冲突啊,可是同时进行,你还得多花时间看,所以因为时间成本,成本还是升高了。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那么为什么大家不干脆疯狂R&D(研究与开发),都来争做first mover呢? 那是因为first mover还有敝处。有可能,你扛把子做不成,反而成为箭靶子,人人当你做实验品,然后你就被后者超越了。而且因为市场的不确定性,所以first mover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到底消费者会不会喜欢的确很难控制。当公司成功的成为first mover后,还有可能太骄傲自满从而产生惯性思维觉得自己是领先的(incumbent i
nertia),不再继续研发,最后导致被后者赶超,最好的例子就是黑莓手机,所谓敌不动我不动,黑莓可谓是敌动了我还不动,因此被三星、苹果都赶超了。同时,还要使消费者了解新产品,这里会要花费大笔费用来做市场营销,而因为你已经花费了一大笔是消费者来了解新产品了,后者则可以坐享其成。
正是这些原因,很多公司愿意做fast follower。你可以坐享first mover的前期投入,根据fast mover的动态来改进自己的产品,做到更加创新,从而会更有吸引力。亚马逊和苹果都是很成功的fast follower的例子。当然,fast follower也有缺点,比如成功的first mover会已经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和很高的消费者忠贞度了,因此,要打开市场,fast follower会要话费大笔投入来做广告,降低间隔来吸引顾客。
Innovation第一讲:先动优势vs后动优势 亚马逊和RIM
所以,到底是做first mover还是fast follower至今还是在激烈的争论里。小编觉得,第一步当然至关重要,但是得做好后来的管理,研发,营销等,才能吃到虫子,不管是早起的鸟儿还是后来居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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