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4年4月公布了新修订之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本次考试大纲的发布,其内容不可谓不详细。相较于以前各次所公布的考纲而言,本次的考纲更像一本精编的教材。大纲上面不仅有要求考生掌握、熟悉、了解的各类知识点,甚至把具体的内容表述都罗列在上,因此,这份大纲,个人觉得不仅适用于老师备课之用,更适用于学生在考前之时,做为一个重要知识读本来进行冲刺复习。
现在市面上的针对于新考试大纲的教材已经有若干套,虽然内容不尽完全相同,但基本的主线都是按照财政部的新大纲来编写的。但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中关于支票的介绍中,关于出票人违规签发支票会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的知识点上,在各教材的编写上存在较大差异。
按照考试大纲上面的表述:“(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以上文字可见,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不符的支票、密码错误的支票三种情况任意之一,中国人民银行皆会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但某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甚至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编写中,对于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并未提到有罚款的说法。是以,对某些老师讲课甚至学生学习都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
(1)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从此条文可以看出,对于签发密码错误的的支票,中国人民银行确实应该处以罚款。大多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以及财政部的大纲编写者便是按此条文进行编写。
现在市面上的针对于新考试大纲的教材已经有若干套,虽然内容不尽完全相同,但基本的主线都是按照财政部的新大纲来编写的。但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中关于支票的介绍中,关于出票人违规签发支票会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的知识点上,在各教材的编写上存在较大差异。
按照考试大纲上面的表述:“(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以上文字可见,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不符的支票、密码错误的支票三种情况任意之一,中国人民银行皆会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但某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甚至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编写中,对于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并未提到有罚款的说法。是以,对某些老师讲课甚至学生学习都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
(1)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从此条文可以看出,对于签发密码错误的的支票,中国人民银行确实应该处以罚款。大多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以及财政部的大纲编写者便是按此条文进行编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