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支代字邮戳是指以天干地支文字表示邮局内部不同业务部门所专用的邮政日戳。
1957年1月,邮电部更换新款邮政日戳。同时,对分设的邮局和一等、二等、三等邮局的内部生产机构所使用的于支代字作了规定,并公布了新的刻有于支代字的样戳(图①)。新规定的于支代字表示如下:
“甲”字代表营业科(股);
“乙”字代表汇兑科(股);
“丙”——函件分拣科(股);
“丁”——包裹科(股);
“戊”——印刷科(股);
“已”——投递科(股);
“庚”——邮件转运科(股);
“辛”——市内交换科(股);
“壬”——邮件转运交换科(股);
“癸”——报刊推广科(股)。
天干的10个字,代表邮局内部的10个生产部门;地支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2个字表示的意义,各局依业务情况而定,如“丑”字代表转趟、“寅”字代表赶班等等。
于支代字镌刻在邮戳下半环的(图②③),据说属区局内部专用。最常见的则是于支代字置于日戳的下月牙里,这种一、二、三等支局使用的邮戳,下半环需镌刻邮局所在的地名,故将于支代字移至下月牙
1957年1月,邮电部更换新款邮政日戳。同时,对分设的邮局和一等、二等、三等邮局的内部生产机构所使用的于支代字作了规定,并公布了新的刻有于支代字的样戳(图①)。新规定的于支代字表示如下:
“甲”字代表营业科(股);
“乙”字代表汇兑科(股);
“丙”——函件分拣科(股);
“丁”——包裹科(股);
“戊”——印刷科(股);
“已”——投递科(股);
“庚”——邮件转运科(股);
“辛”——市内交换科(股);
“壬”——邮件转运交换科(股);
“癸”——报刊推广科(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