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返还到账:涉案金额762亿,损失超过200亿,出借人买单。建议全面取缔P2P网贷
2020-01-16 23:52阅读:
建议全面取缔P2P网贷
一、e租宝案返还到账,大家纷纷“晒图”
今天(1月16日),e租宝的资金清退工作正式开始。今日,有不少出借人表示已经收到银行的入账提示信息。
从2015年12月到2020年1月,“e租宝”立案的4年多之后,受损集资参与人涉案资金最终得到返还。
退款比例为35%。对于这个退款比例,很多投资人
表示能接受。
出借人纷纷表示,“因为事情过去都四年多了,都快忘记这笔钱了……一开始事出的时候还比较想要全部拿回来,过了一年就没抱什么希望了。现在返还感觉像意外之财了。”
2018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资金清退公告表示,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将于2020年1月16日开始。如今终于传来好消息。虽然对于出借人来说,损失还是巨大的。但是话说回来,这个比例总比那种完全跑路、诈骗的平台强多了。
二、超过预期
e租宝案涉案金额762亿,未兑付金额380亿元。
经过管理层的挥霍,e租宝的资产只剩下约150亿元,可以覆盖的待还余额约为39%。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优先级,罚金、银行贷款、债权等将排在前面。原来媒体纷纷估计,真正能退还给出借人的金额大约只有120亿左右,覆盖率在20%-25%之间。现在是35%,大大超过了当初的预测。
三、e租宝案情回顾
e租宝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平台规模大幅增长。每月新增借款从年中的40多亿元,跃至年尾170多亿元。用1年半的时间,创造了累计交易额达760亿元的“神话”。
2015年12月,公安机关依法对e租宝进行查封,并对丁宁等主要公司高管实施抓捕。
2017年9月12日,e租宝案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一审宣判后,二被告单位未提出上诉,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2017年11月29日,e租宝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5月21日,e租宝在全国各地的关联公司、分公司相继宣判,111人入狱,罚款超20亿。
2020年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
四、建议全面取缔P2P网贷
不管怎样,e租宝案已经盖棺定论。不论心情如何难以平复,也希望受害者不要就此一蹶不振。生活仍在继续,一切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但如果不懂得反思与警醒,那么投机与贪婪,在e租宝之后,仍会披着不同的外衣,来拷问我们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