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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品证明分十二次发其十一

2026-04-01 08:23阅读:
用作品证明•分十二次发•其十一
用作品证明
穰原徐君泽/文




十、2025年11月桑榆之光写作中心开例会时,我上交了《解放邓县时的一些记忆》。
1948年,我7岁,解放邓县(现为邓州)时,我的一些记忆,至今记忆犹新。到老年,回忆童年的一些记忆,会赋予一些新的含义,升华了童年的感悟。亲自目睹见证的事,比看文艺作品的感悟深刻得多。比如,到张坡村征粮食的俩国民党兵,恶恨恨地踢了我三舅一脚。邓县解放后,解放军在邓县休整,派了几个解放军到张坡村,他们完全不同于国民党兵。他们热情地宣传攻打邓县的胜利,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
解放邓县,那是翻天覆地、改朝换代的壮举,当然撞击了我童年的心灵。 新中国,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我的命运随着新中国的飞速发展,才不断的提升。
到张坡村的解放军,号召年轻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闹革命。我三舅踊跃报名入伍。他膀大腰圆,是农村少有的知识分子。他很快就被批准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使他走上了幸福的人生大道。在部队,他很快升上了军官,后来转业到河南省商丘的宁陵县武装部工作。就在宁陵县结了婚,生了三个儿子、四个姑娘。
恶有恶报。我用童年的目光,看到了一队国民党残兵败将;看到了枪决丁叔恒。
(此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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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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