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决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制那样。我们对待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帮助”。
(二)小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要保住他们那样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是绝对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这里主要的任务是使农民明白地看到,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土地,只有把他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现在我们来让农民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共同的利益进行大规模经营”,走合作道路,我们把农民吸引到我们方面来,不能违反小农的意志,“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农民加入合作社体现在自愿、自由上。“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时,就给他们一段时间”。
(三)“我们只能建议把各个农户(指大农和中农)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在这里也将拒绝实行暴力的剥夺”。对于大土地所有者,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要用赋买来实行”。我们将把“归还给社会的大地产,在社会监督下,转交给现在就已经耕种着这些土地并将组织成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