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信息披露违法受处罚】
2022年4月28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公教育或公司,证券代码:00260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中公教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维权依据】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中公教育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
【信息披露违法受处罚】
2022年4月28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公教育或公司,证券代码:00260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中公教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维权依据】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中公教育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