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获赔案例,索赔最后倒计时!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已经通过法院调解获得赔偿款,索赔最后倒计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越能源、铜川汇能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下达后,本人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海越能源赔偿损失。后通过法院调解,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款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已经通过法院调解获得赔偿款,索赔最后倒计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越能源、铜川汇能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下达后,本人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海越能源赔偿损失。后通过法院调解,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