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京蓝科技)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京蓝(京蓝科技)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2025年8月16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蓝科技、ST京蓝)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京蓝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9月,京蓝科技与中科鼎实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殷晓东等37名股东合 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份,殷晓东等37名股东作出中科鼎实在2018 年至2020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0000万元等业绩承诺,如未实现需履行补偿义务。2020年 6月,中科鼎实承做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1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下称“苏化1号”项目),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依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为了实现业绩承诺,中科鼎实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京蓝(京蓝科技)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2025年8月16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蓝科技、ST京蓝)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京蓝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9月,京蓝科技与中科鼎实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殷晓东等37名股东合 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份,殷晓东等37名股东作出中科鼎实在2018 年至2020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0000万元等业绩承诺,如未实现需履行补偿义务。2020年 6月,中科鼎实承做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1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下称“苏化1号”项目),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依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为了实现业绩承诺,中科鼎实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