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基本参数及其法定计量单位 2015-02-27 10:39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5343291697 科学照明在于如何利用光源或照明器,使照明环境得到适当的亮度,合理的照度与宜人的光色。这就应当了解光源的发光强度、光通量、照度与亮度等有关照明的基本参数与量的概念。 1.发光强度 太阳、灯等不同光源发光的强弱程度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光源,方向不同,发光的强弱也不一样。衡量光源发光强弱程度的量,叫发光强度。 发光强度的单位在历史上采用“烛光”。1烛光的意思是规定为一支鲸脑油制成的标准蜡烛,以规定的速度燃点时,在水平方向上的发光强度。科学的发展证实这个规定十分粗糙,既不严谨也不科学。现在把发光强度的单位叫做“坎德拉”(英文Candela),原意是蜡烛。不过它的含义已不同了,1979年国际计量大会所通过的坎德拉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有一个发出555nm波长的绿色光源。当发光频率为544×1012Hz时,如果其能量强度达到1/683瓦特每球面度(W/sr)(这时发光强度已达到1流明/球面度),则这个点光源的发光强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