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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思考

2022-05-28 10:00阅读:
关于完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思考
林双卿按:我于2022517日,将本文寄给李克强总理后,当月24日收到国家信访局短信“林双卿:您好!您近期来信,我局已按规定转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参阅。感谢您的积极建言。国家信访局2022524日”。根据分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修订由建设部负责,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总理签发生效。这部条例于200368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2007826日第一次修订201626日第二次修订2018319日第三次修订再修订就是第四次了,这种寄给总理后由国信局转请建设部参阅的建议,最终成为条例内容的可能性极高,我们静待国务院的修订公告吧!
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缺了禁止乱停乱放车辆和禁止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的规定,在其它法规中也没有规定,建议增补两条作为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原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九条。
增补的第六十四条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占用他人杂屋房或停车位及其外延物权的,占用物为车辆的由交通警察部门,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占用物为汽车的处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占用物为摩托车的处25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占用物为自行车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过两次后又犯的处以没收。
占用其它共用空间的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增补的第六十五条为:非法占用他人杂屋房或停车位及其外延物权的,占用物为杂物或废弃物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占用地面长度不到一米的处75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超过一米到两米的,处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款,超过两米的照此类推。处罚过两次以后又犯的,对其中的杂物处以没收。
占用其它共用空间的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QQ290994462,手机13875155068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支行 林双卿
2022年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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