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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告状行为及其教育策略--幼儿告状行为形成的主要因素

2015-08-16 21:13阅读:
一、幼儿告状行为产生的主观心理因素
1.幼儿的自我防御本能
幼儿的自我防御能力是很差的,在幼儿心中家长和教师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当幼儿收到同伴欺负的时候,幼儿就会寻求家长和教师的帮助,告状行为自然就产生了。告状行为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本能反应。幼儿寻求帮助的告状在小班幼儿中尤其多见,小班幼儿还处在自我中心阶段,告状的内容多与自身利益有关,其目的主要是想得到别人的帮助。根据心理学的研究,3~4 岁的幼儿追求“公平”的心理最强烈。这种追求“公平”的内在动因主要源于幼儿社会交往中的需要,为了使自己在社会交往中占有自己的位置,他们要求其它小伙伴公平地对待自己。基于此, 幼儿在与同伴的交往中, 始终会把“公平”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幼儿总认为同伴有的东西,他必须有。但是幼儿园由于条件有限,往往不能满足所有幼儿的需求,这样就产生了告状行为。
2.幼儿有希望他人认可的心理需要
幼儿的告状不乏带有自我表现的心态,在状告他人的同时也表明自己是个好孩子,幼儿希望得到教师、家长以及同伴的认可。中班幼儿的行为开始从“为我”向“为他”发展,他们都特别注意表现自己,其告状的目的多数是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特别是老师的注意。通常, 到了中班, 幼儿已有了一定的社交能力, 他们的认知、判断和道德评价能力有了发展,其告状内容开始转向注意同伴的行为规范, 常常向老师告一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状。比如:哪个小朋友抢别人的东西,哪个小朋友不遵守纪律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其社会性的需要开始加强,他们逐渐注意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注意老师对自己的良好评价。
3.缺乏交往技巧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现在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由于家长和长辈的过分宠爱,幼儿处于“中心”地位,从小就产生了一种优越感,使得幼儿产生了一种自私的心理。幼儿不能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亦不能与同伴分享玩具、食物等。幼儿缺乏与同伴交往的机会和分享的经验,导致入园后不能很好的与同伴交往而造成与同伴的争执、对抗,而同伴只有到教师那里告状寻求帮助。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对幼儿的过分约束又使幼儿变得顺从、消极或冷漠,往
往也成为幼儿告状的对象。不同性格的幼儿由于缺乏交往技巧,当遇到矛盾时其往往以向教师告状来解决交往中遇到的困难。
4.与幼儿的规则意识的发展有关
3岁以后幼儿的道德感逐渐发展起来,4—5岁已经能掌握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道德感是个体根据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在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举止、思想言论和意图时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教师往往要求幼儿遵守大量的行为规范,在潜意识中把幼儿当作温顺听话的人,必须服从和遵守一切规则。当有些幼儿违反教师定下的规则时,幼儿从心里认为同伴违反了教师行为规范,是不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的。由于此时幼儿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幼儿选择向教师告状。
二、幼儿告状行为产生的客观社会因素
1.受家庭教育的影响
幼儿降生后进入的第一个社会环境就是家庭环境,父母及其他长辈是幼儿的首任老师,人生最初的信息刺激、教育影响首先是从家庭、父母那里获得的。有些家长经常教育幼儿在幼儿园遇到问题,或被同伴欺负时就找老师。这就导致幼儿事事问教师,同伴之间因抢夺玩具或图书发生矛盾时,幼儿不会采取自己解决问题,而是寻找教师解决问题,自然产生了告状行为。其实这种方式往往不利于幼儿独立性的培养及社会性的发展。
2.受教师处理告状行为方式的影响
当幼儿告状时教师一般采取的方式是批评被告状的幼儿,这就使得幼儿认为告状行为是正确的,这样幼儿一旦与同伴产生矛盾时,幼儿就采取告诉老师的方式,以达到打击对方的效果。教师对其告状行为多采用批评的态度,容易强化幼儿的告状意识。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教师对告状行为宜多采用淡化甚至要求幼儿自己处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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