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力律师事务所 吕红 / 黎明
2015年12月17日,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对2004年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进行修订, 并同时公布了《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实施规定》”), 对《管理办法》适用于已成立基金等执行问题予以规定。《管理办法》在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品种、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较多修订, 简述如下:
一. 投资范围的变化
2015年12月17日,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对2004年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进行修订, 并同时公布了《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实施规定》”), 对《管理办法》适用于已成立基金等执行问题予以规定。《管理办法》在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品种、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较多修订, 简述如下:
一. 投资范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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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了中国证监会过往已通过其他规范性文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品种,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完整表述。
- 增加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