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4
|
3.3.12
|
类器具
class
appliance
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的电源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
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器具。
注:除了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外,可能还有基本绝缘的要
求。参照
8.1.4。
|
III
类器具
class III appliance
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的电源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器具。
|
增加了注解,III类器具除了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外,可能还有基本绝缘的要求。参照
8.1.4。
|
核查
|
5
|
3.3.13
|
类结构
class
construction
器具的一部分,它依靠安全特低电压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
注:除了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外,可能还有基本绝缘的要求。参照
8.1.4。
|
类结构
class
construction
器具的一部分,它依靠安全特低电压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
|
增加了注解,III
类器具除了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外,可能还有基本绝缘的要求。参照8.1.4。
|
核查
|
6
|
3.6.2
|
可拆卸部件
detachable part
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或打开的部件、按使用说明是被取下或打开的部件(即使需要使用工具才能将其取下)或不能通过
22.11
试验的部件。
注
1:为了安装而必须取下的部件,不认为是可拆卸部件,即使说明书声明它是要取下的。
注
2: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元件,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
可拆卸部件
detachable part
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
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可以被取下的部件(即使需要用工具才能将其取下)或不能通过
22.11
试验的部件。
注
1:为了安装必须取下的部件,
即使使用说明中声明用户 可取下它, 也不认为该部件是可拆卸的。
注
2: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元件,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注
3:能被打开的部件认为是可取下的部件。
|
删除原标准中的注3内容转为正文
|
核查
|
7
|
3.6.3
|
易触及部件
accessible part
用 GB/T
16842—2016
中规定的试验试具
B
能触到的部件或表面,如果这些部件或表面是金属的,还应包括与其连接的所有导电性部件。
注:具有导电涂层的易触及非金属部件,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
易触及部件
accessible part
用 IEC61032
的B型试验探棒能触到的部件或表面,如果该部件或表面是金属的,
则应包括与其连接的所有导电性部件。
|
增加了关于导电涂层的注解
|
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