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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母、夫妇、男女、翁姑

2016-07-13 03:00阅读:
公母、夫妇、男女、翁姑

先说明两点:(1)以下所谓“闽南话”,所指主要是我老家晋江石狮一带的话,它其实应算是闽南方言的一个子方言。(2)文中的注音方式,是用汉语拼音方案的字母,有的只是近似音。

一、公母与翁姥

闽南话中的大多数字词的发音,和普通话相应的字词有着明显的对应关系。这样一种状况,使得大多数闽南话的字词都可以方便地用汉字写下来。但是,这种状况也使得剩下来的为数不多的与普通话没有明显对应关系的字词显得非常突出。因此,细心的人就会想:这些闽南话中的字词,到底有没有“出处”?如果有,那是什么?它们的文字应该怎么写?

有一个例子:淘米水在闽南话中念“pun”,平声。稍稍联系其他相关的字,会想到它本来应该念“puan”。可是,这个读音有没有“来历”呢?对应的汉字是哪一个呢?很巧,我读到了《说文解字》中的“潘”字一段。它说:“潘,淅米水也”。又说:“淅,汰米也。”,所以,“潘”字是“淘米水”的意思。而“潘”的闽南话读音恰恰就是“puan”。因此,问题解决了:闽南话中的“淘米水”读音“puan”,应该写作“潘”。

这样的例子我找到很多。比如“蚯蚓”闽南话念做“gao wun”,在《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上我看到了它对应的汉字“朐䏰”,是一个县的名字,注文里提到“朐䏰县地土地下湿,多朐䏰虫,故名。刘禹锡曰:朐䏰,蚯蚓也”。又比如,“发霉”闽南话念做“生 pu”,读到黄庭坚的诗“梅天笔墨都生醭,棐几文书懒拂尘”的诗句,我才明白原来写不出来的字就是那个“醭”字。如此等等。这样,我就在想:闽南话是不是字字都有来历、写法呢?

上面这个问题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找出每个字来历和写法,则显然不是我这个野路子所能做到的。但是,有些词实在是太常用了,找不到它们的“来历”和“写法”,实在让我不甘心。而这些词中,有一个就是闽南话口语中的“夫妇”,它在闽南话中读做“ang mo”,今天,我就想来探讨它的来历、写法。

“ang mo”二字,有些台湾人没找到合适的写法,就写成了“尫某”,这是只谐
音而不顾字义的做法。我断定,这两个字的写法是“翁姥”,也可以写作“公妪”。以下来说说我的论据。

“翁姥”二字,在古文中连用的时候,学者很多时候者解释成“老夫妻”。但是,如果用这个意思去解释所有古文中的“翁姥”二字,就失之偏颇了。

先看看《蜀中广记》。其中有一段话,说:“又二十里,为‘公母石’。志云:两石相随,人或分之,明日复合。土人呼为‘公母石’,犹言‘翁姥’也。”这段话说得很明白,“公母”的意思和“翁姥”是一样的。因为“公母”二字绝对没有“年老”或“年轻”的暗示,所以说,“翁姥”二字,是应该解释成“夫妇”,而不加“老”字的。
当然,这段话也透露出了“翁姥”二字其实就是“一只公的配一只母的”,想来古人的“夫妇”,本义也就是“一男一女”,纲常伦理等理念是儒家后来加到“夫妇”二字上的意义。

有了《蜀中广记》的引文,有名的《石翁姥》诗中的“石翁携石姥”,两个形象就只可以说是“夫妇”而已,未必是“年老”的了。

再看看《后汉书》的《宋均传》。传文说:“浚遒县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一以为公、妪,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均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

这是说:那里的民众迷信,给男性的山(神)取媳妇,给女性的山(神)配丈夫。“公妪”二字,也就是“夫妇”的意思。

曹植的《鹞雀赋》中有这样的句子:“二雀相逢,似是公妪。相将入草,共上一树。”其中的“公妪”二字,义理上应该也只是“夫妇”的意思。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证据,都可以说明“翁姥”和“公妪”都是“夫妇”的意思。

那么,为什么说它们是闽南话“ang mo”的写法呢?我们来详细说一说这其中的道理。

既然“翁姥”和“公妪”本义中没有“老”的意思,只是纯粹的“夫妇”,那么它们与“ang mo”是同义的。所以,如果它们与“ang mo”同音,那就可以判断,“ang mo”确是那样写的。

先看“翁”字。现代的闽南话中,它的读音是“ong”。但是,这是它的“文读”。闽南话中的字,通常有“文读”和“白读”两种音,而“白读”更接近古音。值得注意的是,“翁”作为姓氏的时候,单击话就读作“ang”。而同以“公”为声符的“瓮”字,闽南话“白读”音为“ang(去声)”。因此,可以推断出“翁”字“白读”应读“ang(平声)”,和“ang mo”中的第一个字是同音的。

再看“姥”字。虽然普通话中读做“mu”,但它在很多古代的韵书中,却是和“某”字同音同韵的。而在闽南话中“某”字的读音正是“mo”。声调上,普通话的“姥”字是上声,闽南话有七八个调,“某”字的声调不能说是上声,但是其在普通话中对应的声调是上声则是肯定的。因此,从音韵上说,稍古一些的时候“翁姥”二字的读音应该与“ang mo”相同。所以我们可以断定,它们就是闽南话口语中“夫妇”(ang mo)的正确写法。

有一个问题是:“翁姥”二字,很多时候并带有年老的意思在内,这是为什么呢?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广东话中的“两夫妇”叫做“两公婆”,普通话也说“老公老婆”,福州话则说“老公婆”,都是带着“老”这个意思的。也就是说:结了婚,就开始称“老”了,古时是那样,现在也是那样。普通话、广东话、福州话是这样,闽南话也是这样。这一解释,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翁姥”即便从来都带有“老”的含义在内,把它们当作“ang mo ”对应的写法,也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要说说为什么我说“公妪”也可以是“ang mo ”的一种写法。原因有三。首先是词义上相同,这我们已经证明过了。第二点是音韵方面的。“公”与“翁”同韵,这没有什么问题。而韵书上(比如《广韵》),“姥”与“妪”也是同韵的,只是前者入上声,后者入去声而已。读者可能会说:它们的声母不同,这是个大问题。确实,它们的声母是不同,“公”与“翁”声母不同,“姥”与“妪”的声母也不同。但是,它们的声母相差并不远,而“翁”本身以“公”为声符,则更说明在古代的早些时候,它们的读法是相同或很相近的。其实,《蜀中广记》也说“翁姥”就是“公母”,可见它们的同一性。所以说,音韵上“公妪”与“ang mo”有一点差距,但是在更古的时候是差距很小或完全没有差距的。

最后一点证据,是我的一个推论。“翁姥”既然就是“公母”,那为什么后来要写做“翁姥”呢?我想,原因在于:“公母”既然成了通用的“牡牝”二字,那么,再将“公母”用作“夫妇”二字,就既显得粗俗,又可能引起混淆了。所以,人们可能很早就已经换了个写法,用“翁姥”来书写这个意思了。后来,觉得如果读音完全一样,口语中还是会引起混淆,所以就将读音也稍稍改变了。从这个推测看,“公妪”是这个音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中的读音,它出现得比“翁姥”要早一些。这说明,“公妪”与“翁姥”来历相同,也可以当作“ang mo”的写法。当然,“翁姥”更切合当前的闽南话,自然是更合适的选择。

上面最后一点,说古语中用“稍变其音”的方法来区分稍稍有别的词义。这虽然只是我的推测,但我相信它是对的。在闽南话中,“公”的读音是“gang(平声)”,但是公牛叫做“牛 gang(上声)”,公羊叫做“羊 gong(上声)”,公猪叫做“猪 ge(平声)”,公鸭叫做“鸭 gak(入声)”。这里“gak”其实是“gang”的入声。这说明,古时的汉语,会用稍稍变化读音的方法,力图区分同一个意义在不同对象上的“限制”。甲骨文中,公牛、公羊、公猪都有独立的单字,我想,说不定这些字的读音相互之间也只是“稍稍有别”呢——见过黄侃的《尔雅音训》,觉得可以用来证明我这个论点,但再说就扯远了,不说了吧,反正我不是严肃的训诂学者。

顺便说一下,如果你相信上面所说,然后将“翁姥”看作没有“老”这个定语的“纯”“夫妇”的意思,再去看古文中的“翁姥”,就会发现:没有任何问题!而“前村老翁姥,语笑何由縁”这诗句,则没有了“老”字冗赘的嫌疑。其实,“翁姥”的本义没有“老”的含义在内,而兼有“老”义的“翁姥”一词常常是“(老)父母”或“公公婆婆”的意思。

二、 男女与翁姑


  公公和婆婆,古时的文言中叫做“舅姑”或者“翁姑”。那么口语中叫做什么呢?更早的时候已没有办法考证,但是中古之后的口语则可以知道一些。
  首先是婆婆,在一些古书中的口语称为“大家”,《晋书》中孟昶之妻说:“当于奚官中奉养大家”,“大家”指的就是婆婆。然而此时的“家”字,还是念作“姑”的,但后来则读成现在的“家”了,于是,便与现在闽南话中的“nda ge”相近。《慈湖诗传》说:“家本音姑,‘为阿家’,家即姑也。未详。按‘华’有胡瓜切,‘家’有居牙切,宜从有两读例。而诗八用华韵,七用家韵,无叶此二音者。今定从一,读且,子余切。”就说到了这个变化。

更多的古书中的“婆婆”,在口语中则称为“阿家”,例子极多,今举《北齐书》为例:“天保时,显祖尝问乐安公主:‘达拏于汝何似?’答曰:‘甚相敬重,唯阿家憎儿。’显祖召达拏母入内,殺之。”这里的“阿家”,就是北齐口语中的“婆婆”。

清人的《义府》说:“郭汾阳子暧尚升平公主,琴瑟不调。汾阳拘暧诣朝堂待罪。上召而慰之曰:‘谚云:不疾不聋,不作阿家阿翁。小儿女子闺帏之言,大臣安用听。’右見唐赵璘《因話录》。‘家’即‘曹大家’之‘家’。阿家、阿翁,谓公姥二人。温公《通鉴》去一‘阿’字,作‘阿家翁’,失古人口语矣。”则既说到了“家”原先的读音,也说到了唐朝时与“阿家”相对的是“阿翁”。“翁姑”就是“公公”、“婆婆”,所以此处的口语仍然严格对仗。

  古书所载口语中的“公公”,也有叫做“阿官”的,我们可以举南宋陈藻的《乐轩集》为例。集中的《贫妇行》有:
    “故人身死妻贫病,买药无钱留性命。
    半簞赤饭一盂蔬,对不能飡双泪迸。
    阿官卖田妾未归,税在夫家田卖谁?
    乡胥改割全隐匿,妾典衣裳空被追……”

这个贫妇,丈夫(“故人”)已经死了,卖田的是“阿官”,就是她的公公。

  这个例子很有用。中国人从骨子里喜欢对称、对仗。“婆婆”既然从“姑”蜕变到了“阿家”,那公公也是一定要变到一个能与“阿家”对得上的名称才会罢休的。于是有“阿官”的出现。“男主外,女主内”嘛,女主人既然在内持家,男主人自算是在外当官,“阿官”与“阿家”,正正好是一对。当然,另外的一个原因是“阿翁”更经常被用于称呼“爷爷”或者“老公公”,容易与“公公”的意义混淆,也应该是促使“阿官”被发明的原因之一。
  陈藻是南宋福建的福清人,他写下来的称呼是当时当地的叫法。相似的叫法,在闽南沿续下来了,凭读音看,现在的闽南读音应该写做“担官”和“担家”。
  然而,“担”、“当”音义都非常接近,两个字是很容易混用的。依照文字上的意义和上面引文的佐证,“担官”和“担家”应该是“当官(的)”和“当家(的)”。这才是闽南话中的“nda ngua”和 “nda ge”的正确写法。而转“当”而用“担”音,除了音义相近之外,或许是因为古时“大家”读音的影响。

  闽南话中的“nda ngua”和 “nda ge”我们会写了,那么闽南话中的“da bo”和 “za mo”又怎么写呢?台湾和内地一些地方的闽南话,更常说“da bo 人”和 “za mo 人”。与福州话中的“男人”读作“dong bo yang”相印证,可见“da bo”和 “za mo”本来应该叫做“da bo 人”和 “za mo 人”,“da bo”和 “za mo”其实是省略词。
  
  《普通话闽南方言辞典》说“da bo”应该写成“丈夫”,这还是有些道理的。但是,在闽南话中,两性的称谓都成对仗,有“翁”就有“姥”,有“当官”,就有“当家”相对。将“da bo”写成“丈夫”,拿什么来和它相对呢?更何况,“da bo”是一个省略语。所以我认为,“da bo”应该另有写法才是。
  
  我们先从读音入手。“夫”、“父”、“甫”音相同,义也近于相同。所以“bo”可能不是“丈夫”的“夫”而是“父”。“mo”在“ang mo”一词中,我们已考证为“姥”。而“姥”、“母”也是音同义近,因而这里的“mo”可能是“母”。果真这样,则“da bo”和 “za mo”两个词的后一个字就对上了。
  如果“da bo”和 “za mo”的后一个字真的是“父”和“母”,那么它们的前一个字是什么呢?我们再从读音去寻找线索,答案是:它们是“担(当)”和“做(作)”。前面我们考证了“当官”和“当家”的写法,因而如果“da bo”的读音是“nda bo”,那么其第一个字就可以是“当”。我想,这是没有问题的。闽南话对于找不到来历的字词,读音中的“鼻化声母”是容易在流传中脱失的,而福州话中“dong bo yang”的鼻音,正暗示了这一脱失。而“丈”与“当”的闽南话白读是同音的,《普通话闽南方言辞典》说“da bo”应该写成“丈夫”,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第一个字的读音与“当”互通。再者,“做”、“作”音义相同,因此可以认识到“za”可能就是“做(作)”字。

  连在一起,“da bo 人”和 “za mo 人”,就是“当父人”和“做母人”了,这两种称谓的对仗,算得是天衣无缝的。前面说了很多个“可能”,连在一起,却是如此恰好,因而那些“可能”就不是想当然,而是“理所当然”了。
  再说福州话中的“男人”是“dong bo yang”,从上面的考证看,前二字的音也相同于“丈夫”。而福州话“女人”的读音却是以“jun”音开头,虽然与福州话中的“做”、“作”有别,但联系仍在——其实,福州话的女人可据读音似写为“做娘人”。如此类比,更可见将“da”和 “za”解释作“当”和“做”的正确性。
  我们最后来看看古文。古人说生男是“弄璋之喜”,生女是“弄瓦之喜”,就是说男的长大是要当官的,女的长大则是要持家的。出生的时候就说“弄璋”、“弄瓦”,恰如闽南话在小的时候就说是“当父人”和“做母人”,正是古今一律,文白相映。所以说,“da bo 人”和 “za mo 人”,就是“当父人”和“做母人”,写作“当父”和“做母”,是省略后的称呼。将“da bo”和 “za mo”写“打捕”和“查某”,是因为不知其真正写法而胡乱以音设字,毫无文义可言,是应该废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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