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2015-10-12 19:13阅读:
题记:他山之石,可以我用,衡中的其他方面也值得深学习,特别是对模范的宣传和再宣传,教育效用非常大。
河北衡水中学
第四届学生“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地传承中华美德,弘扬先进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学生的文明礼仪素质、道德素质,促进我校德育整体水平不断攀升,经学校研究确定,本学期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此活动由教育处牵头,各年级部、各班班主任配合,学生会(含年级学生会)、团委会具体参与实施。
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标准:
高一、二在校学生,凡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感恩亲情、关爱环境、关爱集体、勤俭节约、日积一语、日行一善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者,均可申报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
二、相关说明及名额分配
(一)相关说明
1、为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尽可能地为学生搭建展示品格、境界、素质的平台,多层面,多角度树立典型。本届“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实行分级评选,即年级组织“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学校组织“十大杰出道德模范”的评选。
2、此项评选活动,十月初进行布置、启动,历时两个多月,十二月下旬按校区举行“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大会,对获得“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称号者,学校要予以表彰。
3、东校区的“文明道德模范”评选,“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以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办法,由东校区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及要求、学校分配的各项名额自己确定。
(二)名额分配
r> 1、文明道德模范名额
西校区:高一年级66名;高二年级72名;东校区:高一年级36名;高二年级24名;
2、“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
西校区:高一年级7名;高二年级8名;东校区:高一年级4名;高二年级3名;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名额
西校区7名(在西校区15名候选人中,通过演讲竞选产生,不照顾年级平衡;东校区3名(在东校区7名候选人中,通过演讲竞选产生,不照顾年级平衡)。
三、评选目的、重点与原则
1、评选目的:(1)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民族文化,提升学生的文明程度,培养学生自觉修身立德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成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素质全面的现代人;(2)发现典型,树立榜样,用学生中的楷模去教育学生,引领学生,影响学生,构建和谐、向上、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地繁荣学校精神特区。
2、评选的重点:在于参与,在于过程,在于事迹展示,在于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带动全局。
3、评选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的主要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选推荐、年级综合量化排队(行为指标量化、荣誉加分、学习成绩量化等)、事迹展示、师生评议择优确定。
五、评选产生办法
1、“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产生,由年级参照本文制定的标准,结合本年级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细则。“文明道德模范”名额要按系列分配,既要考虑系列的班级数量,又要照顾到系列的特点,力求做到名额分配、评选办法科学、公平、合理。
2、各个年级按照下达到各个系列的“文明道德模范”数额,根据各系列申报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分别依照1:1的比例,首先确定出“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然后,由该候选人所在班学生表决确定,但班内学生赞成率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要按照该系列申报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要在“文明道德模范”中产生,具体办法:(1)先由各年级根据各个“文明道德模范”综合量化成绩以及该人素质、水平、能力等多种因素,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出9名人选,参加年级“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竞选。(2)在“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竞选大会上,9名人选要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6分钟)进行事迹演讲,评委根据各演讲人的演讲内容、质量、效果,进行划票表决,最后大会会务组按照各竞选人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出前6名,作为本年级参加学校“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的候选人。
4、“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要在18名候选人中产生。具体办法:西校区、东校区分别召开大型演讲竞选大会(东校区的竞选大会要早于西校区的竞选大会),届时,本、东两校区要分别组成由师生共同参加的评委会,各竞选人之间要进行“事迹、演讲艺术、语言表达、精神风貌”等多方面的展示与角逐。最后由评委投票表决确定十名(西校区7名,东校区3名)优胜者为本届当选的“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西校区12名、东校区6名候选人中,未能评为“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者(西校区5名,东校区3名),则为本届校级“文明道德模范”。
六、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13日——10月29日)
1、公布学校“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2、教育处、团委会要利用橱窗、广播对活动开展的意义、目的进行广泛宣传。
3、各班要利用班会、德育活动课组织学生学习方案精神,掌握与领会其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本人自愿写出参与竞评的申请。
4、各年级根据本方案精神及要求,制订出本年级具体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实施细则,并于10月29日上午11:30前将细则报教育处。
第二阶段:“文明道德模范”评选阶段(10月30日——11月9日)
1、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等情况,按照本文相关要求,确定出“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
2、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依照学校分配给的“文明道德模范”名额,评定出“文明道德模范”,并于11月9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报教育处(含东、西两校区)。
3、在“文明道德模范”确定的基础上,各年级部要依照本方案相关要求,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数额,确定出竞选“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人选。
第三阶段:“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竞选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
1、每位“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竞选人(每个年级9名),都要写出1300字以内的演讲竞选材料,并要做到内容真实,以情感人、语言流畅,不讲口号、空话。
2、由年级部、年级学生会组织、举行竞选大会,观众不少于300人,评委不少于50人。
3、在竞选大会上,首先由9名“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竞选人进行自我事迹演讲,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最后通过评委无记名划票方式表决出6名优胜者,作为本年级参加学校“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的候选人。
4、11月20日下午5:00前,各年级将评出的“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报教育处(含东、西两校区)。
第四阶段:“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宣传展示阶段(11月21日——11月27日),由各年级部负责。
1、每个年级评定的“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均要写出1000字以内的典型事迹材料和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并交本年级部。
2、各年级部要利用展牌、橱窗、校园广播大力宣传本年级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人的先进事迹。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可以跨年级宣传,可以在学校醒目凸显的位置进行展示和宣传。
4、学校教育处、团委会也要通过广播、周讲评等形式宣传候选人的事迹和亮点。
5、各年级要认真负责地把好本年级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人演讲材料、演讲质量的关口。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指导,精益求精,切实做到演讲质量好、感染人。
6、教育处在年级把关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对竞选人的演讲进行三次以上的培训、指导、演练,确保演讲质量和演讲效果。
第五阶段:“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确定阶段(11月28日——12月4日)
1、教育处、校级学生会联合组织召开“十大文明道德模范”演讲竞选大会。高一、二年级全体学生及班主任全部参加(部分班级到竞选大会现场,其余学生在教室观看转播。),届时学校还将邀请部分学生家长、特邀监督员莅临大会。
2、教育处、学生会,将组织和邀请学生代表(共计50人),教工代表(30人)、学生家长与特邀监督员代表(20人),组成百人评委会,负责划票表决。
3、选票由教育处负责设计与印制。
4、在竞选大会上,候选人分别演讲个人事迹,时间不超过6分钟。每个候选人事迹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划票。
5、教育处要制定出填写选票的规划,以防止和避免废票、无效票的出现。
6、根据候选人得票的多少,按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出名次,西校区前7名、东校区前3名同学当选为衡水中学第二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其他8名,即西校区后5名,东校区后3名竞选人确定为校级“文明道德模范”。
7、监票、唱票、计票工作由校级学生会派专人负责,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表彰及奖励
1、“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结果确定后,由学校领导当场为获得第四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同时也对获得校级“文明道德模范”称号的同学进行颁奖和表彰。
2、学校给当选的校级“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家庭寄发喜报。
3、给“文明道德模范”所在班级加量化分3分,校级“文明道德模范”所在班级加5分,“十大文明道德模范”所在班级加6分。
4、“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结果确定后,教育处要利用橱窗,团委会要利用广播宣传好“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5、凡当选的“文明道德模范”、校级“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在本学期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要适当加分;在今后的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以上荣誉,在同样情况下,要优秀考虑或加分。
6、学校还要专门对当选的第二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做出表彰决定。
八、相关要求
1、“文明道德模范”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代表性,要照顾到各个系列(文班、实验班、普通班)都有一定的数额;“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必须是道德高尚、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感恩亲情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必须是学生公认的楷模、榜样。评选时不照顾班级、年级平衡。
2、各级部、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抓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
3、要充分利用好这次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使“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在广大学生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
4、增强时间观念,保证活动质量,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相关名单、事迹材料等,对届时不能上报的级部,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5、如果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请及时上报教育处、校学生会,由组委会决定具体处理办法。
九、评选领导机构
本活动将聘请校长、主管校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教育处、高一、二级部、团委会、校学生会、各年级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负责“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发动及审定工作。
教
育处
2010年10月
有三个方面要说的:
第一.通过什么形式评出“十大文明道德模范”?事迹展示、广播宣传后,最后做成课件让全员学生参与评评?还是选学生代表在三楼报告厅让代言人宣讲来评?还是在莘元馆召开隆重的竞选演讲大会?
第二.东区高一如果跟着本部选的话,东区高一只有东高二一个年级,东高二有无单独组织(东区教导处)的必要?
第三.以往时在启动、年级部定细则、确定候选人、事迹展示等各个阶段有时重视不太够,每个阶段完成不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团委的广播也没有太注重这方面的宣传;班会、德活课能否利用起来,总之文明、道德的氛围有些淡。希望这次真的能促进学生的文明、道德意识的提高,学生能有文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