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明初之治苛酷。朱元璋、朱棣对待民众有残虐不道者。观明初榜文,或可窥见一斑。
一、军官、军人触犯禁令,处罚残忍
(一)禁令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农历三月二十五日,敬奉圣旨:
在京军官、军人,但凡有学习唱曲的,一经发现,便割了舌头;但凡有下棋、打双陆的,一经发现,便斩断其手;但凡有蹴圆的,一经发现,便卸掉其腿;但凡有做买卖的,一经发现,便发配到边远之地充军。
相关解释:
1、打双陆
一种古代的赌博游戏,类似于下棋;赛盘之上,两边各设十二格;游戏双方各持十五枚黑色或白色的棒槌状马子,立于自己一边;比赛之时,按照各自所掷骰子的点数行走,先走到对方区域者,视为获胜。
2、蹴圆
一种古代类似足球的运动。
(二)实例
1、府军卫千户虞让之子虞端,故意违抗禁令,吹箫唱曲,结果被施以极刑,他的上嘴唇连着鼻尖,一起被割掉。
(明洪武中,设置府军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