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晴
写作的“读者意识”
最近做一些国外材料翻译时,不止一次在不同材料的教学标准或教学目标中,看到一条相似内容:让学生在写作时注意写作目的与对象。这让我印象深刻,因为,在自己中小学写作经历中,几乎很少考虑写作目的与对象。并非完全不考虑,确切而言,写作目的大多是完成任务和通过考试,写作对象自然只是老师而已。显然,考试和老师,不是写作的唯一目的与对象。
今天课堂上,我们看了课堂实录,是华东师范大学郑桂华教授给七年级学生上的一堂作文课。作文题目是《我们的学校》,一个几乎每个人都写过的题目。我们都预想郑老师一定会展开关于题目的“头脑风暴”,果不其然,老师让学生们先列出了要写的内容。但接下来的课堂发展却是意料之外的,郑老师渐渐引导学生思考:如果作文是写给未来要到学校读书的一年级学生和已经毕业的老校友看,写作内容会发生什么改变呢?随着课堂推进,郑老师提出了“读者意识”这个概念。通过循序渐进引导,学生明白了,针对不同的对象,写作内容是不同的,即便是相同内容,写作的出发点也会不同,这就是“读者意识”。
我将这个“读者意识”和之前看到的“写作目的与对象”联系起来,感到异曲同工。
对于“读者意识”,还想了解更多,搜索后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报道“写作文要有读者意识,寻找隐形读者”[①],主要报道了杭州建兰中学语文老师洪
写作的“读者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