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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2-12-16 16:10阅读:
日前,检察日报社印发《关于表彰二O二二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首次获此殊荣,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
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三位一体”宣传工作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运用《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安庆日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作为,展现了检察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该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检察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创新宣传方式,用心讲好检察故事,用情传播检察好声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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