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一般驾驶员都知道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其实在“滑雪追尾”事故中也有类似的规则,天纵鉴定(SKYLABS)近日看到北京法院的一起此类案件判决,其的依据为国际雪联十条滑雪安全准则。案件情况罗某到某滑雪场滑雪,在高级道右侧使用单板以正常的速度滑行,滑行轨迹呈S型,滑行最大范围超过了雪道宽度的二分之一。此时,一行9人的滑雪队从山顶沿高级道左侧呈直线散状快速下滑,所占雪道的最大范围为雪道宽度的三分之二。当罗某向雪道中间靠拢切入时,滑雪队中队员毛某从后方将罗某撞倒,两人均受伤,罗某身体无法行动。事故发生后,雪场急救人员立即使用担架将二人抬至山下,并呼叫救护车将二人送往医院。罗某经医院检查为多处骨折,罗某认为毛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毛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费等各种费用共近14万元。毛某认为自己在滑行过程中尽了高度的注意义务认为其对罗某的损害后果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案件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国际雪联十条滑雪安全准则,滑雪者应当让自己的滑行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其滑行速度和方式应当和其个人滑雪水平相符,并且应根据地势、雪质、天气和雪场人口密度来选择以何种方式滑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