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剧本创作的一方当事人交付迟延多久,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影片合作拍摄合同?
2022-10-20 17:41阅读:
【原创】文/汐溟
双方当事人联合投资共同拍摄影片,在权责分配中约定由一方负责剧本开发并完成剧本创作,待剧本成熟后再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剧本创作完成是影片得以拍摄的前提。负责剧本创作的一方迟延交付剧本必会导致整个影片项目延期,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损害。一般情形下迟延履行属一般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的丧失。那么,在何种情形下或者在何种程度上,基于双方合作拍摄影片的合同关系,迟延交付剧本多久受损害方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甲与乙签订《联合摄制协议书》,共同投资并合作拍摄影片。乙负责创作剧本,经双方共同审定后由乙负责备案;双方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同时约定了影片开机时间。履行中,因为乙交付剧本迟延导致影片开机时间延误达一年之久。此时,甲能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试论如下:
双方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因此,开机也由双方共同负责,超出合同约定一年之久未开机,并非一方责任。但是,导致影片无法开机的原因是剧本未创作完成。而基于双方对权责的分配约定,乙负责剧本创作开发。合同中对剧本交付时间未作约定,但依据电影的制作流程,先有剧本后能开机,剧本创作应该在开机前完成。即乙应该在开机前创作完成剧本。合同虽未约定乙创作剧本的明确期限,但通过合同其他条款可得出乙交付剧本的最迟期限。乙未在开机前创作完成剧本,构成违约应无疑义;超过预定开机时间达一年之久仍未完成剧本创作,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的协作,合同目的是否丧失主要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决定,但受害方的行为也有重要影响。基于此,
双方当事人联合投资共同拍摄影片,在权责分配中约定由一方负责剧本开发并完成剧本创作,待剧本成熟后再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剧本创作完成是影片得以拍摄的前提。负责剧本创作的一方迟延交付剧本必会导致整个影片项目延期,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损害。一般情形下迟延履行属一般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的丧失。那么,在何种情形下或者在何种程度上,基于双方合作拍摄影片的合同关系,迟延交付剧本多久受损害方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甲与乙签订《联合摄制协议书》,共同投资并合作拍摄影片。乙负责创作剧本,经双方共同审定后由乙负责备案;双方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同时约定了影片开机时间。履行中,因为乙交付剧本迟延导致影片开机时间延误达一年之久。此时,甲能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试论如下:
双方共同拍摄制作影片,因此,开机也由双方共同负责,超出合同约定一年之久未开机,并非一方责任。但是,导致影片无法开机的原因是剧本未创作完成。而基于双方对权责的分配约定,乙负责剧本创作开发。合同中对剧本交付时间未作约定,但依据电影的制作流程,先有剧本后能开机,剧本创作应该在开机前完成。即乙应该在开机前创作完成剧本。合同虽未约定乙创作剧本的明确期限,但通过合同其他条款可得出乙交付剧本的最迟期限。乙未在开机前创作完成剧本,构成违约应无疑义;超过预定开机时间达一年之久仍未完成剧本创作,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的协作,合同目的是否丧失主要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决定,但受害方的行为也有重要影响。基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