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编剧创作15集剧本享有署名权,创作2集后合同终止,署名应如何处理? 2023-04-19 13:58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5610949526 【原创】文/汐溟 编剧委托创作合同中仅约定剧本创作集数及编剧享有的署名权,未约定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即如果未完成集数解约时编剧署名应如何处理。如果未完成既定剧本数量即解约,应如何处理编剧署名问题? 甲乙签订了《编剧合约》,约定甲聘请乙作为甲公司某剧总编剧丙的编剧助手之一,参加由丙构思的电视连续剧剧本创作,乙同意接受甲之聘请,2021年1月开始参加全剧的正式编写;乙负责本剧总集数中的15集的创作;乙作为本剧总编剧丙的编剧助手,享有本剧在电视剧播出时的编剧的署名权。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乙第一期稿酬。乙则按照丙的要求开始了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剧本写作工作。截至2021年2月,乙向丙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