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小说影视作品的改编权、摄制权,授权期内仅完成剧本改编,期满后再摄制是否正当?
2023-04-21 11:04阅读:
【原创】文/汐溟
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被授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作品享有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权利,一般情形下,被授权人应该会在授权期内完成影视作品的拍摄。如果在授权期内仅创作完成剧本但未拍摄,授权期结束后再拍摄是否合法?

甲是某部小说作者,与乙签订授权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授权乙独家代理对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拍摄电影、电视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随后,乙与丙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乙许可丙使用的权利为对小说的影视作品改编权、拍摄权。丙获得的该权利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后来,在授权期内,丙只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在授权期届满之时才开始筹备拍摄工作。据此,乙主张丙
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被授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作品享有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权利,一般情形下,被授权人应该会在授权期内完成影视作品的拍摄。如果在授权期内仅创作完成剧本但未拍摄,授权期结束后再拍摄是否合法?
甲是某部小说作者,与乙签订授权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授权乙独家代理对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拍摄电影、电视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随后,乙与丙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乙许可丙使用的权利为对小说的影视作品改编权、拍摄权。丙获得的该权利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后来,在授权期内,丙只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在授权期届满之时才开始筹备拍摄工作。据此,乙主张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