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片方在委托宣发方宣发影片时,双方通常会先签订书面合同并预先支付宣发费,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宣发方先宣发影片,片方后支付宣发费。此后片方能否因未签订合同要求宣发方退还宣发费?
甲与乙就影片的宣传发行等进行了联系沟通,形成初步意向。后甲向乙发出《委托宣传发行合同》版本,但双方均未签字盖章乙即先开展了宣发工作,甲也向乙支付了一笔宣发费。后甲以合同未成立为由,要求乙退还宣发费。甲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试论如下:

首先,甲要求乙退还宣发费,其请求的依据是什么?如其所称合同并未成立,那么甲主张退还宣发费的规范依据应该是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
片方在委托宣发方宣发影片时,双方通常会先签订书面合同并预先支付宣发费,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宣发方先宣发影片,片方后支付宣发费。此后片方能否因未签订合同要求宣发方退还宣发费?
甲与乙就影片的宣传发行等进行了联系沟通,形成初步意向。后甲向乙发出《委托宣传发行合同》版本,但双方均未签字盖章乙即先开展了宣发工作,甲也向乙支付了一笔宣发费。后甲以合同未成立为由,要求乙退还宣发费。甲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试论如下:
首先,甲要求乙退还宣发费,其请求的依据是什么?如其所称合同并未成立,那么甲主张退还宣发费的规范依据应该是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