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委托制作合同中约定制作方应按照《预算明细表》使用制作费。制作方未按照《预算明细表》约定支出,且单项预算有剩余,剩余款项是否应该退还委托方?

甲与乙签订《网络电影委托制作协议》,约定甲委托乙制作两部网络电影,具体工作包含剧本创作、拍摄、剪辑、配音配乐等与该网络电影制作相关的一切事宜,制作费共计400万元。第6条约定,就剧本创作,协议约定剧本由乙负责按照甲持有影视改编版权的作品进行创作、撰写,双方有权对该片剧本提出修改意见,若双方对剧本的修改意见不同,则以甲的意见为最终修改意见。第10条约定,由于乙属于包活性质,所以因剧情以及拍摄的实际需要,或因其他非甲原因导致总预算不足时,所有超支费用由
影片委托制作合同中约定制作方应按照《预算明细表》使用制作费。制作方未按照《预算明细表》约定支出,且单项预算有剩余,剩余款项是否应该退还委托方?
甲与乙签订《网络电影委托制作协议》,约定甲委托乙制作两部网络电影,具体工作包含剧本创作、拍摄、剪辑、配音配乐等与该网络电影制作相关的一切事宜,制作费共计400万元。第6条约定,就剧本创作,协议约定剧本由乙负责按照甲持有影视改编版权的作品进行创作、撰写,双方有权对该片剧本提出修改意见,若双方对剧本的修改意见不同,则以甲的意见为最终修改意见。第10条约定,由于乙属于包活性质,所以因剧情以及拍摄的实际需要,或因其他非甲原因导致总预算不足时,所有超支费用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