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联合投资影片,约定制作费及双方的出资比例,如实际制作费低于约定金额,而一方当事人超出其应负担的比例支付投资款,对于超出约定比例多付的投资款应如何处理?能否要求退还?如何退还?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摄制合同》,影片制作费预算为1500万元,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份额1/3,乙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份额2/3。影片往来账目在甲账号上设立专项账户,摄制所需的经费,甲乙双方分别按出资比例将资金分批打入该专项账户;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宣传、发行等工作,乙负责全程监管。影片获得经济收益按先乙1000万元、后甲500万元的方式先行还本;还本后的收益按资金份额80%(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和技术份额(甲独有)分配。
履行
签约后,乙向甲账户转入600万元,甲未再催告乙支付剩余投资款。影片制作完成并上映。双方对影片制作费进行决算,共同确认影片制作费为700万元,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600万元。
当事人联合投资影片,约定制作费及双方的出资比例,如实际制作费低于约定金额,而一方当事人超出其应负担的比例支付投资款,对于超出约定比例多付的投资款应如何处理?能否要求退还?如何退还?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摄制合同》,影片制作费预算为1500万元,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份额1/3,乙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份额2/3。影片往来账目在甲账号上设立专项账户,摄制所需的经费,甲乙双方分别按出资比例将资金分批打入该专项账户;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宣传、发行等工作,乙负责全程监管。影片获得经济收益按先乙1000万元、后甲500万元的方式先行还本;还本后的收益按资金份额80%(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和技术份额(甲独有)分配。
履行
签约后,乙向甲账户转入600万元,甲未再催告乙支付剩余投资款。影片制作完成并上映。双方对影片制作费进行决算,共同确认影片制作费为700万元,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