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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子面前不说短话

2017-12-23 09:28阅读:

某天,一伙人坐在一间屋子里闲聊,议论某人时,众皆悦之,都称赞他德行不错。其中有一人却说:这个人也有两个缺点,一个缺点是喜欢发怒。一个缺点是做事冒失。俗话说:白天不能议说人,晚上不能说鬼。那个被议论的人恰好从门前经过。他一听之下,无名火顿生。立即冲进室内,狠狠抓住那个说他短处的人,动手便打。
旁边的人连忙阻止并问道:你为何要打人呢?他回答说:我什么时候喜欢发怒?什么时候做事冒冒失失?然而这个人却这样污蔑我,给我“扣屎盆子”:说我好生气,行事冲动。所以我才要打他。旁边的人对他说:你容易发怒,行事冒失冲动的样子,现在就得到了证实,为什么你还硬说没有呢?
这样的情景,生活中并不鲜见。于打人者而言,不管遭遇到多大的误解,甚至是诽谤,动手打人就不对,君子动口不动手吗!更何况孔子有言: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
打人者要明白“哪个背后无人说”的道理。常理上说:被人谬论,甚至诽谤,确实心里会不爽和委屈。悖理上言:被人谬论,甚至诽谤,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自己还有点价值,不然,别人怎么会议论呢?由此想到已故大师余光中先生的一段佳话:有人问余先生:李敖先生经常在电视上骂你,你怎么不回应?不辩解呢?余先生说:李敖先生经常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中不能没有我;我不回应,则表明我的生活中可以没有他。这是何等的高境界啊!这是何等的大心胸啊!这应该是“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的最好例证。
俗话还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我们不应该与感性的人进行过多地理性争辩,更不应该与不讲理的人讲理。众所周知,我们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既然叫不醒,就任由他睡到地老天荒吧,至于他能够睡多久,我相信“忠厚自有忠厚报,豪强一定受官刑”的古训。
现实生活中,面对谬论或诽谤,怎么办呢?《道德经》说:辩者不善,善者不辩。最愚笨的办法是辩解,结果落入俗套,正中别人下怀,只能越描越黑,最终证明自己也不是一个善人;最聪明的办法是不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胸中正,口水淹不死人。谣言止于智者,一段时间后,谣言不攻自破
。最终证明自己是一个善者。
记得八年前我端凳在校门口诵读经典时的情景:面对我“出格”的行为,别人不理解,甚至侮辱和诽谤我:说我作秀、说捞政治资本,说我卑鄙,说我不懂教育规律等。我笑而不言,直到五年后,主流媒体给我正名之时,谩骂之声开始减弱,赞誉之声逐步增强。同样,四年前我做厕所义工的行为,曾经在全国掀起大波,面对百分之二十多的网络“拍砖”语言,我也笑而不言。四年多的不屑坚持,给了社会一个正能量的无声交代。
《论语》有云: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于议论者而言,尽管“哪个人前不说人”是常态,但在人前人后说人短处的行为也不对。常言道,矮子面前不说短话。矮子面前不嘲笑人家的身高,麻子面前不议论人家的麻脸,瘸子面前不说人家的瘸腿。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会有自身的短处或缺点。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他人,在言行上回避别人的短处。
于我这个矮校长而言,在今后的学校管理中,要多在矮子师生面前说长话。如此,矮校长才有可能变成高校长。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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