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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读书笔记  曹钰莹:《利维坦》21、22章

2016-04-25 20:30阅读:
第二十一章 论臣民的自由
自由:没有阻碍的状况。
阻碍:运动的外界障碍
运动的障碍存在于事物本身的构成之中时,我们往往就不说它缺乏运动的自由,而只说它缺乏运动的力量,像静止的石头和卧病的人。P163
自由人:在其力量和智慧所能办到的事物中,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所愿意做的事情的人。
自由意志——我们不能推论出意志、欲望或意向的自由,而只能推论出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他在从事自己具有意志、欲望或意向想要做的事情上不受阻碍。
畏惧与自由是相容的。……一般说来,人们在国家之内由于畏惧法律而做的一切行为都是行为者有自由不做的行为【畏惧,不做是自由;做也是自由
自由与必然是相容的。自由来自意志(人们的自愿行为来自于人们的意志,所以便是出于自由的行为。意志都是出自某种原因……第一因,上帝。所以便是必然的行为……自由:刚好只做出上帝所愿的行为的必然性……使得人类的自由、上帝的全能与自由不相冲突、妨害了)

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自由)
法律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掌握武力使之见诸实行,就无力保护他们。
当一个主权者处死一个无辜的臣民……这种行为虽然由于违反公道而违反自然律(不对这个臣民构成侵害,而只对上帝构成侵害……主权者是上帝的臣民)…………同样的情形【解释苏格拉底(交出了一切权利于主权者|绝对权利)的死
】,当雅典人民把国内最有势力的人放逐十年时,也认为自己没有做什么不义的事情。然而他们从来不问被放逐的人犯了什么罪,而只问他可能造成什么损害。【当国家有了绝对自由……战争状态中……国际组织、联合国的作用!But由于效力有限,美国不受足够约束……信约本来就是以美国为背后武力支撑的、、?(那么如何解释美国当时次于英国,联合国后的主权者是(和平意愿,那就是世界无数受战争侵害的国家了……直到美国遥遥处其上,成为“比主权更大的权力”)?)

国家自由,(雅典,罗马)不是说任何个人有自由反抗自己的代表者,而是说他们的代表者有自由抵抗或侵略其他民族。亚里士多德、柏拉图…P167
现在路加城的塔楼上以大字特书自由二字,但任何人都不能据此而做出推论说,那里的个人比君士坦丁堡的人具有更多的自由,或能更多地免除国家的徭役。不论一个国家是君主国还是民主国,自由总是一样【法律未加规定之外】
雅典人被人教导着说他们是自由的人民,所以君主国家中的人都是奴隶。P168

【哪些事情虽然主权者命令,但却可以拒绝不做而不为不义:】
①每一个臣民对于权利不能根据信约予以转让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自由。
不防卫自己的身体的信约是无效的。因此,如果主权者命令某人(其判决虽然是合乎正义的)把自己杀死、杀伤、弄成残废或对攻击他的人不予抵抗,或是命令他绝饮食、断呼吸、摒医药或放弃任何其他不用就活不下去的东西,这人就有自由不服从
②如果一个人被主权者或其掌权者问到他自己所犯的罪行时,他在没有获得宽恕的保证的情况下,就没有义务要承认。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受信约的约束而控告自己
③允许他杀我,并不等于说在他命令我的时候,我就有义务要杀死自己。……任何人都不因语词本身的原因而有义务要杀死自己或任何其他人。
义务不取决于我们表示服从的言辞,而只取决于意向。这种意向则要根据所做的事情的目的来加以理解。当我们拒绝服从就会使建立主权的目的无法达到时,我们便没有理由拒绝,否则就有自由拒绝。(举例:P170

臣民对于主权者的义务只存在于主权者能用以保卫他们的权力持续存在的时期。因为在没有其他人能保卫自己时,人们的天赋自卫权力是不能根据信约放弃的。
如果一个君主为他自己和他的继承人放弃主权时,臣民就恢复了绝对的天赋自由
如果臣民被主权者放逐,那么在放逐时期就不是他的臣民。但如果是派赴外国担负使命或请假在外国游历,便仍然是臣民,但这是根据主权者之间的契约而来,而不是根据服从的信约。因为任何人除非是由于主权者的亲善关系或根据特许享有特权,否则进入他国领土后就应当服从该国的一切法律。如果一个国王在战争中被征服,自己臣服于战胜者,他的臣民就解除了原先的义务,而对战胜者担负义务。但如果他是被俘或没有获得人身自由,就不应当认为他放弃了主权,于是臣民也就有义务要服从原先派任的官员;这些官员不是以他们本身的名义,而是以国王的名义进行统治的宋朝,短暂贵族政体



第二十二章 论臣民的政治团体和私人团体【国家与自然人躯体类同的部分肌肉相类似的团体】

团体:就是在一种利益或事业中联合起来的任何数目的人
(正规/非正规)
正规/非正规:凡属有某一人或多人组成的会议被规定为全体的代表者的团体就是正规的,其他的都是非正规。

正规团体
绝对的和独立的:除开自身的代表者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国家)
其他正规团体:从属团体(不是独立的,是从属于某一主权者之下的)

从属团体:分为政治性的,私人的(政治团体、私人团体)
政治团体:(法人),是根据国家的主权者的权力建立的。【企业????
私人团体:臣民在自己之间组织的,或是根据外国人的权力(从外国政权方面获得的权力在另一国家中没有【跨国公司怎么评断?】一种是公共性质的,而只是私人的)建立的【分为合法/非法:国家允许存在的就是合法团体】

政治团体:代表者的权力是有限的。(无限的权力就是绝对的主权)
权力限度来源:主权者发与的命令或证书;国家的法律【(从属团体)关于其业务、时间、地点等等都必须有种种不同的限制,以致没有证明文件就无法记忆,而且要不是可以用来对成员宣读并加封或盖有主权当局的印鉴,或是具有其他主权当局永久的征记证明的特许状,就不会被人们注意(地方政府!!!!!)
按约建立的国家(主权者的限制):自然法
管理人或商务的团队【一个商人的政治团体(法人)-======公司!!!?】


臣属一个主权者之下的从属政治团体(从属政治团体与主权会议比较)
P178在主权议会中没有公开声明反对的自由。一方面是因为在这儿声明反对就是否认他们的主权,另一方面也因为每一个臣民都曾对主权者的命令授权,所以主权者们的命令的任何事情对臣民说来仅仅由于命令本身就是正当的,虽然在上帝眼中并不永远如此P178
主权者纵然是在自己的案件中,如果他不当裁判者,就根本不可能有裁判者了。P180
(受到限制pk主权会议)
一旦有了主权之后,除开根据主权产生的以外,便不可能有绝对的人民代表权。

合法的正规私人团体:是那些在组成时除开所有其他臣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外,没有其他特许状或书面证明的团体。(家庭)
正规而不合法的私人团体:是联合在一个代表者身上,但却完全没有公共权力作为根据的私人团体。(有部分公共权力:从属政体团体)(丐帮、匪帮)
非正规团体:一种联盟。这种团体不为任何特殊目的而联合,也不由互相义务而结为一体,只是由于意志和意向相类似而产生的。【其性质是否合法,要看其中每一个人的目的是否合法而定】

如果一个人的私人利益要在会议中加以辩论和审议,他因此而尽可能多和别人交好,这种做法并没有不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他并不是会议的一员,他即使对交好的人行贿,除开有法律明令禁止以外,也不能算是不义。因为人类的情形就是这样,有时没有钱就谈不到正义,而在没有听审并裁决以前,每一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的理由是正义的。

人民的汇聚是一种非正规的团体,合法与否取决于为的是什么事情和聚集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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