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齐刘豫”与胶东的设军、置县
2022-11-02 14:55阅读:154
“伪齐刘豫”与胶东的设军、置县烟台日报
2022年10月28日
孙为刚
公元1131年,中国历史上的金天会九年,南宋的绍兴元年,胶东一带发生了一次规模较大的行政区划变动。“伪齐刘豫析蓬莱之阳疃镇及莱阳地置栖霞县”,“以登州之两水镇为福山县”,以原掖县罗峰镇为主,析黄县南部部分地区置招远县,于登州牟平境内设立了一个特殊的行政管理单位——宁海军(相当于当时的州,辖牟平、文登二县)。
当时的胶东一带,分属登、莱二州,加在一起不过10余个县,一下子新置了3个县、1个军,变动之大,实属罕见。此后,胶东半岛的行政区划虽有变动,但大致维持至今,且3个县的地名至今未变。
是谁主持了此次规模较大的行政区划变动?此人姓刘名豫,正史称之“伪齐刘豫”。
刘豫何许人也?为什么一口气在胶东之地新置了1个军、3个县?翻阅正史野史,刘豫设军、置县的轮廓逐渐清晰。
设军、置县的历史背景
县是中国重要的行政建制单位。中国的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楚国的楚武王,郡制起源于秦国的秦穆公,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
实行郡县制之后,胶东之地的版图上时有黄县、腄县,谓之“秦置县”。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后,曾三次东巡,三次到过胶东一带。《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东巡行程:“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于是乃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二十九年,始皇东游……登之罘,刻石。”“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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罘,见巨鱼,射杀一鱼。”这里的“黄”“腄”即黄县(今龙口境)、腄县(今福山境),“之罘”即今天的烟台市芝罘区的芝罘岛。星转斗移,朝代更替,后来胶东一带又新增了一些汉置县、唐置县等,但直到北宋末年,胶东之地的登、莱二州,也不过10余个县。
这个状况在北宋末年被打破。
1127年,“靖康之变”,宋室南迁,定都临安(今杭州),史称南宋。金朝占据中原后,山东等地人民的抗金斗争并未停息,各地不时发生袭击金兵的事件。女真贵族感到中原地域广大,汉人难治,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统治中原地区,就想到了“以汉制汉”的办法。于是,他们决定在中原地区的汉人中寻找一个代理人,扶植一个傀儡皇帝,代替并协助金朝加强对黄河以南地区汉人的统治。
为此,金人在北方先后扶持成立了“伪楚”“伪齐”两个伪政权。其中张邦昌的“伪楚”昙花一现,基本上没有什么存在感。以刘豫为帝的“伪齐”持续了8年,对后世产生了一定影响。
金天会八年(1130年)九月,刘豫在大名府正式受金册命称帝。十一月,刘豫更改年号为阜昌元年。
金朝扶持的大齐国位于金国与南宋之间,在黄河以南的北宋故地,东起山东,西到陇中,北临旧河,南以淮水为界包括襄汉诸州郡和商、秦二州在内的大片土地。
俗话说“乱世英雄起四方”。在“伪齐”存在的8年内,兵燹四起,战火纷飞,宋、夏、金、齐以及土豪、流寇等各方武装力量逐鹿中原,尤其是南宋军民反击金朝的武装斗争此起彼伏,金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并未起到“保民安国”的作用,齐国境内民不聊生,怨声载道,金军仍不得不“大劳远戍”。金天会十五年(伪齐阜昌八年,1137年)十一月,金熙宗废刘豫为蜀王,伪齐灭亡。
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行政区划变动都是大事、要事。就是这样一个短命的傀儡政权,为什么在成立的第二年——1131年,就匆匆忙忙地析地设军、置县?
这一切都与那个“伪齐刘豫”有关。
刘豫其人其事
刘豫其人其事,《宋史》《金史》的“列传”中皆有记载。《宋史》中将其与张邦昌等人一起列入“叛臣”之列,《金史》虽未将其列为“叛臣”,但对其评价正面不多,反面不少。
刘豫字彦游,世代务农,后来中了进士,成为宋朝的官员,北宋末年官至河北提刑。金人南侵时,刘豫临阵逃脱,弃官避乱。建炎二年,经人举荐去担任济南知府,但他却嫌济南濒临前线,离金人太近,希望到离前线较远的地方去做官,南宋朝廷驳回他的请求,刘豫心怀不满,只好带着情绪上任。上任不到一年,金兵围攻济南。身为一府首长,他本应忠于职守、率兵抗金,但在金人的劝诱下,他却背后捅刀子,诱杀了作战勇猛、拼死主战的守将关胜,献城投降,算是给金朝递了一个“投名状”。
投桃报李,金朝就给了他一个更高更大的官职:“遂为京东东、西、淮南安抚使,知东平府兼诸路马步军都总管,节制河外诸军。”还任命他的儿子刘麟接替他的位置——知济南府,让这对父子给他们管理黄河以南地区。可是刘豫的野心很大,他看出金人眼下需要他,就派儿子刘麟带着珍宝去金朝活动,向金朝监军挞懒行贿,希望立自己为帝。建炎四年(1130年)七月,金朝同意挞懒的奏请,册立刘豫为帝,国号大齐,以大名府为国都,正史称“伪齐”。大齐与金朝以黄河故道为界,南与南宋相邻。金太宗在诏书中这样写道“今立豫为子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说得明明白白,就是一个“子皇帝”,一个不折不扣的傀儡政权。
刘豫为了维护傀儡政权的存在,报效金政权,依照金朝的统治方法,各乡各寨,五家为保,推荐土豪为寨长,双丁者出战,单丁则夜巡,试弓马,如合格者,补为正军。每调发一人,同保四家均备衣、粮、器甲等,官府无一耗费。用这样的办法征兵养兵、镇压人民反抗,自然会引起民愤。一百姓醉酒痛骂刘豫,刘豫立即将此人杀掉。沧州进士邢希载劝刘豫派使节密通南宋,或结好西夏为援,恢复赵宋江山。刘豫听后,将此人以陷害生灵和谋反罪张榜于市,斩杀。
刘豫心里很明白,金人立他为帝的目的,就是要让他成为金与宋之间的一道屏障,保证金朝对北方的占领和统治。因此,发动对南宋的战争是他生存的保障。
绍兴四年九月、绍兴六年十月,刘豫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南侵行动,这些行动得到了金朝军队的支持和配合。后来,南宋军队众多抗金将领指挥,在黄河两岸击溃了伪齐和金朝的联军。特别是岳飞收复襄阳六郡、韩世忠指挥的大仪镇之战的胜利,彻底粉碎了伪齐和金朝联军的三路进攻,使伪齐军队受到重创。
绍兴七年(1137年),金朝感到伪齐政权没有起到缓冲金宋矛盾的作用,便有了废黜刘豫的想法。对此,刘豫也有所觉察,他故意向金朝廷请求立自己的儿子刘麟为太子,以试探金朝的态度。金人给刘豫的回答是:“这个事情要派人去听听河南百姓的意见。”
河南百姓对这个“子皇帝”的态度不言而喻。于是,金熙宗下决心废除大齐国。因为刘豫手中还有军队,为防止闹事,金熙宗对军队作了部署之后,假称要进攻南宋,率领大军到达汴京,先将刘豫父子抓捕,然后才向伪齐政权的百官宣诏废除大齐,废黜刘豫。被废后的刘豫迁居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附近),绍兴十三年(1143年),刘豫病死。
刘豫设军、置县的初衷
刘豫为什么在当上“皇帝”的第二年,就匆匆忙忙地在胶东乃至山东设军、置县?笔者并未在相关史料中找到直接答案,但从刘豫的所作所为来看,急于做出一番“政绩”,向扶植自己当上“子皇帝”的主子表示忠心,应该就是他的初衷。
翻阅历史资料,可以看出刘豫设军、置县的目的,一是出于军事上的考虑,为金朝抗击南宋出力;二是为安定民心,发展经济,“保境安民”。
清代宋宪章编撰的《山东省牟平县志》记载:“是时,山东盗贼起,负海数百里间,独恃险僻,扰毒无所忌,而往来剽略者,两水之为冲,民不得安,于是置宁海军,并以两水镇置福山县,扼其咽喉,盗始就抚。”
这段话也许是对设置宁海军和福山县较为明确的说明。
《山东通志·卷三》在记载“宁海军”命名来源时这样写道:“宁海州,金于牟平县置宁海军,取海不扬波之义也。”
“海不扬波”作为一个成语,出现于许多临海的景点。蓬莱阁主楼后壁的墙上,即嵌有一幅“海不扬波”大字匾额。本意是希望一方土地风平浪静、平安无事,也是设立宁海军和福山县的主要目的。
至于析置招远县,也许更能体现刘豫治乱安民的心愿。
“招远”作为地名,古已有之,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的梁朝。据柯昌泗《今县释名》记载:“招远,古莱国地,汉为曲城掖县地,唐为罗峰镇……梁于朐县(秦置县,今连云港市境内)北,琅琊古城,置招远县,刘豫袭用其名于此。”刘豫之所以起用已经消失了500多年的“招远”之名,与当时的形势关系密切。其时,山东一带战乱频繁,金兵“初入中夏,兵威所加,民多流亡,土多旷闲……”
“(金)太宗天会九年五月,始分遣诸路劝农之使者”,召集流亡者,使其回乡安心农耕。《山东通志》记载:“招远县……招携怀远之义也。”这也体现了刘豫这个“子皇帝”,想为实现治乱安民的理念。
其实,在刘豫短短8年的统治生涯中,不仅仅在胶东一带实行了较大规模的行政区划变更,在整个山东,也留下了他设军、置县的诸多痕迹。
刘豫在山东境内设置了一些州、县,如济南府的济阳县、滨州的蒲台县、博州的茌平县等。为了加强军事,刘豫还设置了“军”一级行政单位。除了上面提到的宁海军之外,他还将袭庆府(兖州)奉符县升为泰安军(今泰安市),在莒县成立城阳军,把藤县升设为滕阳军。据史料记载,我们至今仍在沿用的“山东”之名,也与“伪齐刘豫”密切相关。“山东”之名,自古有之,但作为一个行政区域,始于金朝。刘豫之前,中国版图上的行政区划并无“山东”之名,那时的山东之境因为地处京城开封府的东面,所以称为京东路,又细分为京东东路、京东西路。到了刘豫这里,既然背叛了大宋朝,以宋朝京城为坐标方位而命名京东路自然也让刘豫觉得甚为不妥,于是干脆将“京东”改为“山东”,从此一直叫到了今天,可谓影响深远。
如此煞费苦心地设军、置县,傀儡皇帝刘豫是真的想为大金朝干一番“事业”的。但是,一个卖主求荣、杀害部将、残害百姓、献城投降的叛徒,一个一开始就坐歪了屁股的傀儡皇帝,从他双手沾满同胞鲜血的那天起,就被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汉语中有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专用词:汉奸。《辞海》对“汉奸”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或引诱外国入侵中国,出卖祖国利益的人”。今天,人们习惯地将“汉奸”与“卖国贼”并列,因为二者之间的确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正史中多称刘豫为“伪齐刘豫”,也许有人为之叫屈,但笔者以为,恰如其分,理由充足。
民间有言:“皇帝轮流做,今天到你家”。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皇帝轮换,朝代更替,短者几年,长者数百年。中国是中华民族之中国,历史上,中华大地上出现过一些少数民族主政的地方政权,也曾出现过少数民族主政的大一统全国政权,无论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或是大一统的中央王朝,其中的你进我攻,兵戎相见,这些都不是判断“汉奸”“卖国贼”的标准,只有那些卖身投靠、卖主求荣、杀害同胞的败类,古有秦桧、吴三桂之类,今有汪精卫、李登辉之流,他们都将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任人唾骂,永世不得翻身。正史中称刘豫为“伪齐刘豫”,不仅仅是因为刘豫服务的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而是因为他做的那些事,与汉奸傀儡并无二致。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无论哪朝哪代,任何一个卖身投靠、为虎作伥,出卖民族和国家利益,甘为“汉奸”者,绝无好下场。自古至今,绝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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