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决定:刘克武同志任锦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刘克武,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沈阳蒲河新城党工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人事局局长,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办公室副主任,沈阳蒲河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大东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
2017年12月——2018年05月,任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8年05月——2019年06月,任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年06月,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委书记;
2021年09月,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铁西区委书记,兼任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委国安办主任;
2022年08月,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3
刘克武,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沈阳蒲河新城党工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人事局局长,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办公室副主任,沈阳蒲河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大东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
2017年12月——2018年05月,任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8年05月——2019年06月,任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年06月,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委书记;
2021年09月,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铁西区委书记,兼任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委国安办主任;
2022年08月,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