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
蔡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昌政〔2024〕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批准:
蔡菲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1月30日);
赵丹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田继东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欣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齐鹏飞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百春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赵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建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胡金旭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薄晓龙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占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孙力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石磊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小丹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宏伟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蔡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昌政〔2024〕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批准:
蔡菲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1月30日);
赵丹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田继东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欣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齐鹏飞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百春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赵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建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胡金旭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薄晓龙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占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孙力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石磊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小丹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宏伟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