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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师优质课评比与管理办法

2016-09-14 15:56阅读:
嵩县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师优质课评比
管 理 办 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更新教师教学理念,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搭建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优,选拔培养骨干教师,并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样板课堂,扎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教育局教研室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活动。为确保优质课评比的公平、公正、高效,促进优质课评比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 长:张松斌(局 长)
2、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仁虎(副局长)
屈理宏(教研室主任)
3、领导小组成 员:
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
局属学校教务主任
各乡镇中心校教务主任
评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嵩县教育局教研室,屈理宏任主任。
三、参评学科: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
四、参评对象:嵩县中小学各学科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五、名额分配:
依据各单位各学科教师人数,以每年优质课评比活动通知为准。
六、评选内容:
1、教学设计
2、课堂展示:微型课教学8—12分钟
七、实施步骤:
优质课评比活动贯穿学年工作的始终,采取“自下而上,全员参与,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的办法进行。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下发通知,广泛宣传91——915日)
县教研室拟发评选通知,确定年度评选的参评学科及课题要求,参照各单位在职教师数按比例确定各单位推荐参评名额。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发动,组织全面参与。
第二阶段:乡镇赛讲,层层选拔916——1130日)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县教研室下发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在组织教师全员参与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内容认真开展学校、乡镇中心校两级初评。
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按初评成绩确定参加县级优质课评比参评教师,上报时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对选拔出的校镇级优质课,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负责组织骨干力量进行指导培养,打造成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质课,填好《优质课教师登记表》,报县参评。
第三阶段:县级赛讲,优中选优121——1230日)
1、报名审查:县教研室按照要求审查各单位参评教师的参评资格。
2、组织评选。参评教师通过讲课展示自己的课堂教学,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设计进行评价,确定获奖等级。
对县级选拔出的优质课,教研室将组织骨干教研力量再次进行指导培养,打造成我县本学科最高水平的优质课,报市参评。
第四阶段:市级参赛,展示历练(次年31——430日)
依据洛阳市分配的参赛名额,按照县赛讲的结果,确定本学年市级参赛人员名单,参加市级赛讲。
第五阶段:课例展示,示范带动51——530日)
对经过层层选拔打造出的优秀课例,教育局采取优质课观摩、示范课展示、研讨会、送教下乡等形式,将优质课评比的成果进行展示,以达到交流学习、示范引路、培训提高的目的,从而促进全县教师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八、评选办法
1、评委组成
优质课评选,由评审小组具体实施。评审小组设评委组长1人,评委一般5-7人。评委组长原则上由县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担任,评委由县教研室从全县骨干教师中临时选聘组成。
2、评委评分
依据“公开、公正、客观、透明” 评分原则,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1)评委对评分标准的解释和操作必须统一,前三个选手合议给分;
2)评委应在听课过程中依据评分标准作出判断,独立打分;
3)每位评委将选手得分填入评分表,签字后交评委组长;
4)参评教师的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
5 评委必须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评选规程和评分标准。对有渎职和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评委资格的处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3、成绩公布
教研室根据各评审小组的评选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优质课获奖名单和等次,行文公布,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九、结果应用
1、依据评比情况,县级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县级优质课证书。
2、依据县级获奖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有关优质课评选。
3、优中选优,打造精品课堂。组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送教下乡等展示活动,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4、教研室可以根据教研工作需要将参评教师的课堂实录、课件、教学设计等资源发布到嵩县教师网等教育网络平台,供全县教师学习借鉴,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5、各单位参评及获奖情况,作为单位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指标依据之一,纳入考评。
十、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优质课选拔评比活动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评审小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层层选拔,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杜绝简化程序,指定人选直接参评。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依据此方案的方法步骤,把握好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以优质课评比为契机,以赛代训,以赛促研,以赛促学,营造浓厚的教研氛围,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3、公平公正,展示风采。各级选拔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真正让各单位优秀的教师脱颖而出,展示风采。
4、参评教师应自觉遵守评选规程,不得作弊。对有作弊行为或无理取闹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被取消参评资格者3年内不得参加优质课评选活动。
5、各单位每次优质课评比方案和评比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教研室存档。


附件1:嵩县中小学优质课评价标准
附件2:嵩县中小学优质课评比计分表
附件3:嵩县中小学优质课评比评委须知


嵩县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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