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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清(Market Clearing)

2017-03-19 16:08阅读:
市场出清(Market Clearing ),价格波动决定了消费者的购买量和厂商的生产量,事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
具体指在市场调节供给和需求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能够自动地消除超额供给(供给大于需求)或超额需求(供给小于需求),市场在短期内自发地趋于供给等于需求的均衡状态。
在给定的价格(P)之下,市场上的意愿供给等于意愿需求。
影响市场出清的因素:产品的同质性、供给和需求的变动性、存货量以及生产的计划性等都会对市场的出清过程产生很大影响。
市场出清的假设:市场上的劳动力工资和商品价格都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可根据供求情况迅速调整。
市场出清的模型假设:完全竞争的市场,交易成本为零。通过价格调节,供求相等。---标准的完全竞争市场出清模型。价格(P)是影响市场出清的唯一因素,并对供状况做出反应。
Demand(P)=Supply(P)
市场上少数厂商,且为相互依存关系,完全竞争市场出清模型不适应。需要用寡头市场出清模型,在一定价格水平下,所有买者和卖者都得到满足,价格调节的交易成本为零。各厂商明白价格变动会导致价格战,所以即使生产成本发生变化,价格也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价格并不反应生产成本的变化。因此,在寡头竞争条件下,厂商间的博弈行为对市场出清产生重要影响。
垄断条件下的市场出清模型,描述了垄断厂商如何对供求变动作出反应。例如,如果边际成本发生变化,由于新的边际成本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的相互作用,价格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如果假定垄断厂商面对的需求曲线具有不变的需求弹性和不变的边际成本。垄断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之上的固定加价。如果加价超过1,价格提高的幅度就会大于边际成本上升的幅度。例如,假定需求弹性为-2,如果边际成本为1,垄断价格等于2。如果边际成本提高到3,垄断价格就会提高到6,即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成本提高的幅度。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价格上升的幅度只会与成本上升的幅度相等。总之,垄断条件下价格变动与成本变动
的关系同需求曲线的形状有关。
价格变动迟缓或者很少变动,就称之为“价格刚性”( Price rigidity)。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产品的价格都是具有价格刚性的。
价格很大程度被厂商控制,我们称之为“管理价格”(Administered Price)。
产业集中度越高的产业产品价格的稳定性越高。
简单市场出清模型没有考虑到消费行为和生产过程的延时现象:加入时间动态因素,费者和生产者的选择内容就发生了变化: 消费者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消费品之间进行选择,而且,可以在现期的消费和未来的消费之间进行选择。同时,厂商也可以存货调整等方式在今天的生产和明天的生产之间进行替代。
竞争模型中,由于消费时点的选择,现期产品的需求弹性会提高。
在存在消费和生产的时间替代性的条件下,均衡价格的变化可能变得较小。在一定条件下,厂商的存货调节可以发挥稳定价格的作用。
总之,引入时间因素后,简单的竞争模型可以解释为什么当需求发生很大变动时,价格的变动可能并不很大,因为,厂商和消费者的时间替代行为导致消费需求量和生产量在不同时间的转移,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
垄断厂商会财务更稳定的价格策略。稳定价格稳定消费者的需求。
即使价格下降,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实际的价值总是低于市场价格的。这表明了市场机制的失灵,价格调节不能实现市场出清。(过度供给现象)
市场的功能不仅是要实现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而且是要以最低的成本来实现交易过程。
期货市场是一种有组织的市场,仅仅依靠价格来调节供求,但只有少数产品适合于期货市场交易。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产品的同质性是仅仅由价格机制来进行调节的有组织的市场存在的条件之一。如果产品的差异性很大,消费者在选择生产厂商、购买时间、产品质量和品种上有不同的偏好,那么,仅仅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的有组织的市场就很难运作。产品的差异性越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品种等的可选择性要求越高,形成仅仅由价格机制来进行调节的有组织的市场的可能性就越小。
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实现市场出清的方式可以不同。例如,市场集中度(市场类型)、消费和生产的时间替代性、产品生产周期、产品的耐用性、供求双方交易关系的持续性等等,都会对市场出清的过程产生影响。
1、均衡点在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交点的市场出清。
  1)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
  当价格为P * 时,供给(S)=需求(D),是市场出清。此时是帕累托最优,因为社会总效率最大,这时增加或减少产量必然减少社会总效率要么减少生产者剩余,要么减少消费者剩余,总之会使一方受损。
  2)在完全价格歧视的垄断条件下
  这时厂商可根据每个消费者愿意出的价格分别定价,消费者剩余全归厂商所有,厂商的生产者剩余最大。这时也是帕累托最优,因为这时的社会总效益最大,只不过全被厂商占有。
  2、均衡点不是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交点的市场出清
  如垄断条件下,厂商根据MR=MC,使其利润最大化,其定价为P*,消费者的需求量也是Q * (=厂商的意愿供给量Q * ),所以这时也是市场出清。但不是帕累托最优,因为整个社会有效率损失。此时若政府通过行政命令使厂商生产Q0产量,再通过税收等方式给生产者补贴,使其补贴大于其生产Q0 − Q * 产量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消费者剩余不低于垄断时。总之,可通过外部力量来分配效率,使双方的境况都有所改善,即帕累托改进,所以垄断下的市场出清不是帕累托最优。
  总之,市场出清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充分条件
这就是市场不出清,在高工资这一价格水平下,劳动力意愿供给大于意愿需求。但这时不是帕累托最优。因为这时福特公司很满意工人的工作效率,工人也很满意高工资,任何改变现状的做法都会使其中一方受损,即不是帕累托改进,所以此时是帕累托最优。
市场出清也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市场出清既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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