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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2016-03-01 08:41阅读:
滕州一中西校校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 财产的安全,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 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法人代表) :高守民
责任内容:
1、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和 教育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 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 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落实到人。
4、 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 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 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 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 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 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 门做好相关工作.
8、 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 卫生.
9、 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 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10、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 理工作制度。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 处理, 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 检 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 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 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 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 2 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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