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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人士强制拆除房屋,经查竟是某城管局,最终依法获胜诉

2024-01-25 11:30阅读:
2020年,在没有接到任何拆迁文件和通知的情况下,康先生在永春县某镇的建筑物被一些不明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造成了康先生室内外大量财产毁损。经信访获知,该建筑物是由镇人民政府联合城管局进行拆除。无奈之下,康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康先生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由北京京坤李吏民主任律师团队代理案件。
京坤律师接受代理并详细了解案情情况,认为镇政府和城市管理局所实施的强拆行为存在明显的违法性。在京坤律师的指导下,康先生以镇政府和城市管理局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在庭审过程中,京坤律师指出,某镇政府和城管局在强制拆除建筑物之前,没有对康先生进行催告、没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也没有作出限期拆除公告,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况且康先生所在村普遍存在大量同类建筑物并没有拆除,强拆行为属于选择性执法。
某镇政府辩称,镇政府在接到市转房屋安全隐患信息交办通知的情况下,发现了镇政府区域内康先生的房屋存在违建情况,镇政府经过现场勘查,与康先生进行沟通、交流,查实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才决定实施拆除。
城管局辩称,在镇政府准备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前,因担心拆除违章建筑人手不足,希望城管局派工作人员参与维持现场秩序,因此让工作人员到现场配合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但并未实施强拆行为。
最终,法院支持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观点。确认镇政府和城管局强制拆除康先生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不明人士强制拆除房屋,经查竟是某城管局,最终依法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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