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死亡后产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不是遗产。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以均等分割为原则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扶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以确保抚恤金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抚恤金发放的目的与初衷。
亲人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老人与儿媳、孙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甲是张某乙的父亲,王某是张某乙的妻子,而张某丙和张某丁则是张某乙的两个女儿。在2022年2月4日,张某乙在兰陵县为一位名叫李某的案外人提供劳务时,不幸因故去世。
在张某乙去世后,李某与王某、张某丙、张某丁签订了一份《一次性死亡救助补偿协议》。这份协议中明确规定,李某需要一次性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等共计135万元。协议签署后,李某按照约定,通过转账方式将这笔款项汇入了张某丁的银行账户。
然而,张某丁在收到这笔款项后,并没有与张某甲进行分割。这让张某甲感到非常不满,因此他决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张某丁返还337500元。
在法庭上,张某甲指出,这笔款项并非是张某乙的遗产,而是张某乙的近亲属们共同的财产。他认为,张某丁应该将其中属于他的份额返还给他。然而,张某丁并不认同这个观点。她认为,这笔款项是李
亲人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老人与儿媳、孙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甲是张某乙的父亲,王某是张某乙的妻子,而张某丙和张某丁则是张某乙的两个女儿。在2022年2月4日,张某乙在兰陵县为一位名叫李某的案外人提供劳务时,不幸因故去世。
在张某乙去世后,李某与王某、张某丙、张某丁签订了一份《一次性死亡救助补偿协议》。这份协议中明确规定,李某需要一次性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等共计135万元。协议签署后,李某按照约定,通过转账方式将这笔款项汇入了张某丁的银行账户。
然而,张某丁在收到这笔款项后,并没有与张某甲进行分割。这让张某甲感到非常不满,因此他决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张某丁返还337500元。
在法庭上,张某甲指出,这笔款项并非是张某乙的遗产,而是张某乙的近亲属们共同的财产。他认为,张某丁应该将其中属于他的份额返还给他。然而,张某丁并不认同这个观点。她认为,这笔款项是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