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以结婚为目的
单方出资买房
登记在对方名下
分手了
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吗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周某(男)与林某(女)原为情侣关系。2020年5月,双方协商在深圳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屋登记在林某名下,周某支付了首付款、过户费等款项。2020年7月,林某辞去工作,从外地来深,协助周某打理公司,与周某搬入案涉房屋共同居住。2021年,双方因琐事产生争执,同年5月,林某搬离案涉房屋,双方结束情侣关系。
周某表示,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除了房屋的首付款和过户费,其还支付了房屋的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和家具款,且为林某交了学费和车贷。他主张,上述款项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行为,现已无结婚可能,该赠与合同因条件未成就而不生效,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偿还赠与的全部款项。
林某辩称,周某支付的款项是以共同生活、创业为目的的赠与,而非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拒绝返还。
法院审理
现代社会,房屋属于大额的固定财产,原告为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屋出资,已经超出男
单方出资买房
登记在对方名下
分手了
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吗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周某(男)与林某(女)原为情侣关系。2020年5月,双方协商在深圳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屋登记在林某名下,周某支付了首付款、过户费等款项。2020年7月,林某辞去工作,从外地来深,协助周某打理公司,与周某搬入案涉房屋共同居住。2021年,双方因琐事产生争执,同年5月,林某搬离案涉房屋,双方结束情侣关系。
周某表示,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除了房屋的首付款和过户费,其还支付了房屋的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和家具款,且为林某交了学费和车贷。他主张,上述款项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行为,现已无结婚可能,该赠与合同因条件未成就而不生效,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偿还赠与的全部款项。
林某辩称,周某支付的款项是以共同生活、创业为目的的赠与,而非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拒绝返还。
法院审理
现代社会,房屋属于大额的固定财产,原告为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屋出资,已经超出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