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对于我国现有的4300多万家公司将产生重大的系统性影响。同时,此次修订从多个方面完善了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家族企业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保障经营合规并进行家企顶层财富管理意义重大。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2023年新《公司法》的内容对比于2018年原《公司法》出现的重大变化,对高客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以及家族企业财富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解读,并总结为以下五大要点供各位高客朋友们参考:

01、注册资本出资、认缴不足需担责,家族企业控股股东面临失权风险
新《公司法》一改原《公司法》第26条的立场,调整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规定,在第47条第1款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强制规定了五年的认缴期限,这是自2013年呼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政策实行认缴登记制改革以来《公司法》发生的重大变化。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对于我国现有的4300多万家公司将产生重大的系统性影响。同时,此次修订从多个方面完善了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家族企业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保障经营合规并进行家企顶层财富管理意义重大。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2023年新《公司法》的内容对比于2018年原《公司法》出现的重大变化,对高客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以及家族企业财富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解读,并总结为以下五大要点供各位高客朋友们参考:
01、注册资本出资、认缴不足需担责,家族企业控股股东面临失权风险
新《公司法》一改原《公司法》第26条的立场,调整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规定,在第47条第1款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强制规定了五年的认缴期限,这是自2013年呼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政策实行认缴登记制改革以来《公司法》发生的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