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若该继承人主张其已将继承的遗产偿还了被继承人生前其他债务,还能将其变更为被执行人吗?

案情简介
王某与赵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应给付王某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赵某不幸去世。赵某的儿子小赵领取了赵某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共计9.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为4万元。现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将小赵列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针对王某的申请,小赵提出异议,表示他已用领取的张某遗产中的4万元用于清偿张某生前的债务,并提供了相应的还款证据。
法院审理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应将小赵列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经过槐荫法院的审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条规定,当被执行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变更或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获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赵某已经去世,小赵作为其唯一的继承人,在赵某去世后领取了赵某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及一次性救济费等合计七万余元。尽管小赵声称已用领取的3.3万元遗产偿还了部分债务,并
案情简介
王某与赵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应给付王某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赵某不幸去世。赵某的儿子小赵领取了赵某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共计9.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为4万元。现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将小赵列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针对王某的申请,小赵提出异议,表示他已用领取的张某遗产中的4万元用于清偿张某生前的债务,并提供了相应的还款证据。
法院审理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应将小赵列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经过槐荫法院的审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条规定,当被执行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变更或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获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赵某已经去世,小赵作为其唯一的继承人,在赵某去世后领取了赵某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及一次性救济费等合计七万余元。尽管小赵声称已用领取的3.3万元遗产偿还了部分债务,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