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在滕文公章句下篇讲:“居天下之广居,
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6);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
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是孟子流行最广的名句,很多人没有读过《孟子》,但一定记得这两句。
可是孟子在论述大丈夫时,与妾妇之道并论,很多人不理解,也不认同孟子的观点。看原文: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 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孟子反对公孙衍、张仪游说连横,扰乱天下的行为,因此以妾妇之道论及大丈夫之道。
他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文句好懂,不多解析,恐怕观点现在大家都不接受。特别是这句:“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一条,从元曲和明清小说,到现代文学的男女故事中,已经批判得很厉害了。
可是,孟子的话并不有错。现在我们批判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形式,婚姻本质和高尚婚姻的追求没有不同。孟子讲“礼之义,和也”。也就是说,我们追求婚姻和谐、社会和谐的本质,与孟子是一致的,只是现在婚姻的形式和规矩不同了。再来看孟子说的下半句话:“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我们
可是孟子在论述大丈夫时,与妾妇之道并论,很多人不理解,也不认同孟子的观点。看原文: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 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 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孟子反对公孙衍、张仪游说连横,扰乱天下的行为,因此以妾妇之道论及大丈夫之道。
他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文句好懂,不多解析,恐怕观点现在大家都不接受。特别是这句:“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一条,从元曲和明清小说,到现代文学的男女故事中,已经批判得很厉害了。
可是,孟子的话并不有错。现在我们批判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形式,婚姻本质和高尚婚姻的追求没有不同。孟子讲“礼之义,和也”。也就是说,我们追求婚姻和谐、社会和谐的本质,与孟子是一致的,只是现在婚姻的形式和规矩不同了。再来看孟子说的下半句话:“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