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部长信箱回复设施农用地有关问题

2015-09-10 14:52阅读:

1. 基本农田保护区可否通过变更手续搞养殖业? 2011.06.0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天津市 ************ 邮箱: 8040* @*****

咨询: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准备搞畜牧养殖(养牛),请问基本农田保护区可否通过变更手续搞养殖,搭盖简易临时养殖棚舍,每亩地的费用(复垦费,手续费等)是多少钱?
回复: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开展规模化养殖。建议利用荒山荒坡和未利用地开展畜牧养殖,不占或少占耕地。具体有关规定请咨询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耕地保护司)

2、原有集体农用地变为水面如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011.11.1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4705* @*****

咨询:若为实施城市规划,拟将郊区一宗大约200亩的原有集体农用地(含林地、耕地、园地等)用作保护动物的养殖基地(现状为水面),除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外,是否需要办理农转用等用地批准手续?如何办理?

回复:你好!用地性质较为复杂,大体划分为三类:第一类,类似城市动物园性质,主要用途是旅游观光,属于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第二类,类似规模化畜禽经营,主要用途是养殖生产,属于设施农用地,按设施农用地方式进行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也不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具体规定见我部2010年第155号文件;第三类,类似野生动物园,主要用途是旅游观光,其中有建(构)筑物部分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其余部分按原地类管理,原则上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需要咨询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中的地籍管理部门,确定具体分类;并且要看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内还是外,才能确定如何用地审批。(耕地保护司)

3、农村农田土地相关问题咨询 2011.11.1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河北省 ************ 邮箱: 8203* @*****

咨询:我想问一下到底是否可以在农田土地上面建筑养殖厂房呢?
回复:你好!建设养殖厂房必须经过县级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报经县级政府批准方可,有关具体要求,请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或我部网站上,查询我部与农业部颁布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耕地保护司)

4、农村村民占地搞养殖如何处理 2011.12.0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lfch* @*****
咨询:你好! 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农村村民占地搞养殖,但规模较小,占地面积大部分为半亩左右,有的占用耕地,有的甚至是占用基本农田,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完善手续,如何处理。
回复:你好!我部与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具体的规定,请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咨询政策。总的原则是:养殖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耕地保护司)

5、设施农用地问题咨询 2012.04.05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四川阆 ************ 邮箱: 4699* @*****
咨询:我是一名基层国土工作员,咨询:一公司在我镇一村流转土地约1000亩,主要搞新型农业开发,目前建设有养兔场,养牛场,大棚蔬菜基地等,为了扩大规模和进行科学管理,该公司准备在园区内建设一座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的3层小楼,主要用于园区的测土配方、育种育苗和生活办公,请问对其是否视为设施农用地管理?或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回复:符合《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要求的,可依据本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6、设施农用地是否应该收取复垦保证金? 2012.03.2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1296* @*****
咨询: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精神,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根据文件的精神我的理解为生产设施用地可以不交纳复垦保证金,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可附属设施用地应该参照耕地开垦费交纳复垦保证金,不知道应该的理解是否正确,是不是应该都应该收取复垦保证金,或者都不应该收取复垦保证金?
回复:按照155号文件规定,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的畜禽养殖项目,由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对其中补充耕地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进行约定;生产设施用地与附属设施用地区别管理,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负责复耕,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占一补一”要求补充耕地。因此,生产设施用地部分占用耕地的,经营者和农村集体双方协商复垦事宜,可采取向农村集体组织缴纳保证金方式以确保经营结束后能够及时复耕,不是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费用;附属设施则比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方式解决。

7、存放农产品的冷藏库用地是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吗? 2012.04.24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浙江省 ************ 邮箱: 1375* @*****

咨询:我是一合作社的社长,因为我们经营的蔬菜有很大的特殊性,没有冷库及时处理田间热,很难把我们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我们想建一座冷藏库,方便我们经营。请问我们要建存放蔬菜的冷藏库,可以按附属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吗?
回复:冷藏库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关于设施农用地的标准,不能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而应按非农建设管理,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8、养殖用地占用耕地需缴纳的复耕保证金标准是多少? 2012.05.14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jxy0* @*****

咨询:你好! 我想在本村的耕地上建一个猪场,我想咨询一下养殖用地占用耕地需缴纳的复耕保证金标准是多少?另外这笔前是交到哪?(村委会?乡政府?国土资源局?)谢谢!
回复: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关规定,兴建规模化养殖场的,经营者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就土地使用,进行协商。对于生产设施占用耕地,应商定复垦义务及违约约定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应就补充耕地等条件进行商定。协商一致的,签订协议,然后才能向乡政府提出用地申请,报县级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审核。因此,复垦保证金的具体标准应当是经营者与村组织协商的结果,复垦保证金交到哪到当地县级国土部门咨询下,按当地规定要求执行。(耕地保护司)

9、设施农用地相关问题咨询 2012.05.11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山东省 ************ 邮箱: csgt* @*****

咨询:你好!我是苍山县国土资源局一名工作人员,问题咨询如下:1、一烟草公司在我县一镇流转土地100亩,准备用于建设大型烤烟房(厂),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主要收购当地烟农的烟叶进行加工。2、一企业在我县预流转土地1000亩,地类为一般农用地,主要建设大型养牛基地,还准备在园区内建设一座占地面积约10亩的办公楼。 另,山东省国土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畜牧局四部门联合下了通知,要求,设施农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一点,是否和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的要求相衔接?本人认为以上两宗土地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归划,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去把握。 本人对问题一的理解,如果烤烟房(厂)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应归为附属设施用地,不知当否?问题二能否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 请给予答复!致谢!!
回复:首先,对于155号文件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涉及土地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不包含问题一中的烤烟厂,该厂房建设是服务于周边烟叶生产,不属于自身烟叶生产必须的附属设施,用地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其次,对于问题二中办公楼,如果农业部门、畜牧部门认定属于规模化养殖所必需的办公和管理设施,且符合155号以及你省相应配套管理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耕地保护司)

10、蔬菜种植大棚和食用菌大棚是否属于设施农业?能否占用基本农田? 2012.05.11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zryl* @*****

咨询:你好! 我是一名基层工作者,在我们这出现了许多在基本农田内建设日光温室大棚用于种植蔬菜和花卉、建食用菌棚及附属发菌棚,这些是否属于设施农业范畴,能否占用基本农田?
回复: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有关规定,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设施建设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11、蔬菜育苗场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及期限的问题 2012.05.23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1309* @*****

咨询:你好! 我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建蔬菜育苗场,包括育苗棚和库房,国家有具体的收费标准吗?据说只有五年的期限,五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吗,有费用吗?
回复:你好!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耕地保护司)

12、补办土地备案手续咨询 2012.06.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tfan* @*****
咨询:你好!我是一个农民,2002年建了养殖场,想补办土地备案手续,想咨询一下操作步骤。谢谢!
回复:你好!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要求办理。具体程序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耕地保护司)

13、城市规划区内规模化养殖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咨询 2012.08.13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zhon* @*****

咨询:你好!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有公民提出审请,在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区内(中心城区)进行规模化养殖和设施农用地,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进行审批和通过备案。
回复: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可以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审核。同时,如果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以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耕地保护司)

14 设施农业法规咨询

2012-08-20 | 来源: 部长信箱 | 【大 小】【打印】【关闭】

网名: 王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 邮箱地址: wygt* @*****
电话: 139 ****** 通讯地址: 内蒙古 ************

咨询:你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10]155号)中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中的第四条,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末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这里的设施建设是指所有设施农业中的生产设施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吗?还是仅指设施养殖农业中的生产设施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
回复:你好!155号文件是针对设施农业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文中所称设施主要是设施农业项目中按照正常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耕地保护司)

15.葡萄酒庄项目大面积葡萄种植园,可否按照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进行审批? 2012.12.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lich* @*****
咨询:您好! 本地区有多个葡萄酒庄项目,配有大规模化葡萄种植园,请问此类用地可否根据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进行审批与备案?希望得到尽快答复。谢谢!
回复:你好!请咨询当地国土部门的地籍主管部门,葡萄酒种植园、葡萄酒庄地类属于何种地类。一般理解,种植园属于园地,酒庄属于建设用地,应按法律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按照155规定,只有属于设施农用地的农业设施项目才能执行设施农用地政策。(耕地保护司)

16. 关于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问题 2012.12.26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npqb* @*****

咨询:您好!请问一下,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是不是国土部门必须要求备案,备案时用地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已有明确的审核、备案要求,请向当地国资源部门咨询具体规定。(耕地保护司)

17、基本农田里是否能建大棚? 2012.09.14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黑龙江 ************ 邮箱: syz1* @*****
咨询:你好!请问:我们这里是黑龙江,天气非常寒冷,家里想搞蔬菜种植,国土局的人说我们家的地是基本农田。请问:1.基本农田里能建大棚么?2.基本农田里能建温室么?3.基本农田里能建生产看护房么?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

18、耕地用来修建渔种厂相关问题咨询 2012.09.1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jian* @*****
咨询:您好!我想咨询,耕地用来修建渔种厂是否属于改变农业用地用途,需不需要走农业用地转非农业用地审批手续?若需要,占用耕地50亩需经哪一级政府部门批准? 回复: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一般耕地(除基本农田之外)可以修建渔场,但必须按照155文件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核手续。具体审核程序和权限在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同时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耕地保护司)

19.设施农用地占用林地得话需要林地批复么? 2013.01.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龙井* @*****

咨询:设施农用地占用林地得话需要林地批复么?
回复:你好!请咨询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耕地保护司)

20.如何办理农用地只征不转手续? 2013.02.01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天津市 ************ 邮箱: feid* @*****

咨询:国有农业单位拟在农用地上投资建设农业项目,项目不涉及建设用地问题,因没有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办理招拍挂手续。希望办理农用地只征不转的手续,请问如何办理?怎么审批?谢谢!
回复:你好!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以租赁、转包等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农用地用于农业用途,原则上不得办理征收手续。如果投资建设设施农业项目,具体管理规定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询问落实《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关规定。(耕地保护司)

21. 关于设施农用地及农民新村手续办理问题 2013.04.0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duan* @*****

咨询:您好!我是西南地区一名从事规划管理的工作人员,我们县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时,将即将实施的设施农用地和农民新村土地规划为基本农田的调成一般农用地,请问这部分设施农用地和农民新村能否视为占用一般农用地,并为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回复:你好!请咨询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保护司)

22.关于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收取相关问题的咨询 2013.07.1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江西省 ************ 邮箱: @*****
咨询:咨询:您好!按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第四条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规定: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请问关于由乡镇落实土地复垦责任这一项,土地复垦保证金可否有我国土局来收取进行管理?
回复:你好!按照155号文件规定,复垦属于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用地协议约定内容,乡镇政府负责监督执行。因此,有关复垦保证金应属于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应直接收缴或管理,可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以及用地者提供政策咨询和管理建议。(耕地保护司)

23.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关问题咨询 2013.08.1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6396* @*****

咨询:您好!有一个体户租用集体山场种植蜜柚,他想在种植项目范围内建一个蜜柚包装场所,请问可以用设施农用地的政策办理吗?是不是办理设施农用地首先得是设施农业呢?
回复:你好!设施农用地政策仅适用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确定的范围。问题中涉及的包装场所不属于文件所规范的范围。(耕地保护司)

24.蘑菇栽培算不算设施农用地的工厂化作物栽培? 2013.08.3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黑龙江 ************ 邮箱: 6447* @*****

咨询:您好!我这里有一蘑菇栽培的个体户,想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问:蘑菇是不是作物,符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规定,能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工厂化栽培手续吗?
回复:你好!可以按照155号问价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核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耕地保护司)

25. 建粮仓是否应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2013.08.3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禹城市 ************ 邮箱: sdyc* @*****

咨询:您好!我承包土地3000亩种植粮食,因收割存放粮食不方便,我想在地边上建一个占地4亩的粮仓,怎么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回复:你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粮仓属于建设用地,应建设用地管理,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与设施农用地手续无关。(耕地保护司)

26.有机复合肥厂用地可否按设施农用地办理手续 2013.08.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四川阆 ************ 邮箱: 4699* @*****

咨询:您好!根据国土发(2010)155号中(一)生产设施用地第二款中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请问:该有机复合肥厂(主要是利用畜禽的粪便加工而成)用地可否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你好!按照155号文件规定,如果是畜禽养殖中符合养殖经营需要的粪便处理设施属于附属设施,可以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但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范围明显超出本养殖项目的粪便处理设施,如所提的肥料厂,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应按照普通建设用地方式处置。同时,按照建设用地方式处置,也有利于企业资产的体现。(耕地保护司)

27.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如何使用新增耕地指标落实占补平衡 2013.08.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9232* @*****

咨询:您好!《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请问经营者如委托补充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后,如何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进行挂钩备案?
回复:你好!设施农用地所涉及的补充耕地与一般意义上的非农建设占补平衡要求不尽相同,155号文件对此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目前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挂钩尚未包含设施农业中非建设用地报批补充耕地这一部分。(耕地保护司)

28.关于水产养殖灌溉用地问题的咨询 2013.10.15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重庆市 ************ 邮箱: 81xi* @*****

咨询:您好!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与《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既有农用地、又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请问:未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既用于水产养殖又用于农田灌溉的大于10万立方的设施,是按照设施农用地完善手续,还是按照建设用地完善手续?
回复:你好!按照地类,属于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于设施农用地的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核手续,属于其他农用地且占用耕地的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应补充相同数量耕地并确保耕地总量平衡。(耕地保护司)

29. 是否有出台《设施农用地目录》的可能? 2013.10.1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淄博市 ************ 邮箱: wang* @*****

咨询:您好!随着对设施农用地管理越来越严,请问部里是否有出台《设施农用地目录》之类的可能?
回复:你好!155号文件已规定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细化。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耕地保护司)

30.晾晒场是否能办理设施农用地? 2013.10.1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云南省 ************ 邮箱: ynws* @*****

咨询:您好!我们这里盛产三七,是一种中药材,也是我们地区的经济产业之一,所以种植有大量的三七,并需要有晾晒场地,155号文并没有具体明确。请问是否能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回复:你好!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55号文件已经明确将晾晒场列入设施农用地。请按155号文件规定办理。(耕地保护司)

31. 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效农业食用菌大棚咨询 2013.10.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yucd* @*****
咨询:您好!请问:是否可以在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效农业、食用菌大棚?高效农业需要相关配套的设施仓房、管理房等,这些设施如果在基本农田上用临时房搭建可以吗?规模比较大的食用菌大棚需要配套仓房和装袋的库房,是否可以在基本农田上搭建临时性的构筑物?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已有明确规定。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具体文件内容。(耕地保护司)

32.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效农业食用菌大棚咨询

2013.10.2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yucd* @*****

咨询:您好!请问:是否可以在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效农业、食用菌大棚?高效农业需要相关配套的设施仓房、管理房等,这些设施如果在基本农田上用临时房搭建可以吗?规模比较大的食用菌大棚需要配套仓房和装袋的库房,是否可以在基本农田上搭建临时性的构筑物?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已有明确规定。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具体文件内容。(耕地保护司)
33.机井房及配套设施用地是否为设施农用地
2014.01.23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陕西澄 ************
邮箱: 1336* @*****

咨询:请问机井房及配套设施所占土地是否为设施农用地?
回复:你好!机井属于灌溉设施,不是设施农业中的设施。(耕地保护司)

34.智慧农业示范项目选址在基本农田上行吗?
2014.01.26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gree* @*****

咨询:农业部门发展高效现代农业,要建设智慧农业示范项目,玻璃、钢架结构,选址在基本农田上行不行?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对发展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有明确规定,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咨询具体政策。(耕地保护司)

35.打谷场可以开垦为农田吗?
2014.02.13
网名: 先生/女士通讯地址: 山东省 ************
邮箱: @*****

咨询:你好!请问打谷场可以开垦为农田吗?村委或者政府有权收缴吗?谢谢!
回复:你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尊重当地村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条件下,打谷场可复垦为农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打谷场属于设施农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涉及征收打谷场从事非农建设,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保护司)

36.想在家乡发展养殖,需要走什么流程? 2014.03.1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河南省 ************ 邮箱: yang* @*****
咨询:您好!我想在家乡发展养殖,目前需要使用耕地1000平方,请问需要走什么流程?谢谢!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明确规定,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耕地保护司)
37. 按审批手续在基本农田上畜牧养殖可行吗? 2014.03.1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nwzx* @*****
咨询:您好!根据国土资发(2009)27号文第十七条规定,按审批手续在基本农田上进行规模畜牧养殖是否可行?
回复:你好!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按照155号文件规定,基本农田上不允许兴建畜禽养殖的设施。(耕地保护司)
38.旅游设施用地手续能否参照设施农用地办理 2014.03.2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5030* @*****
咨询:旅游基础设施如停车点、服务站点等设施由于在整个旅游区中点比较分散,占地面积也不大,土地政策中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能否参照设施农用地的性质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回复: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旅游用地中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属于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不改变用地性质的用地,按原地类管理。旅游用地不能按照设施农用地性质办理手续,两者不属于同一地类。建议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有关地类性质。(耕地保护司)

39.设施农业项目占耕地需编制复垦方案吗?
2014-04-14 | 来源: 部长信箱 | 【大 小】【打印】 网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432 ************** 邮箱地址: 5220* @*****电话: ****** 通讯地址: ************
咨询:设施农用地生产设施用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吗?
回复:你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十八条规定,设施农业项目因硬化地面、建设附属设施等造成耕地损毁的,都应由项目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资金、实施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项目单位或个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复垦。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保护司)
40. 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相关政策咨询 2014.07.01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7000* @*****

咨询:本人是省外来皖投资的客商。拟开展设施农业项目,实现下层养水产,上层温室种植的立体农业模式。经过和相关村镇政府接洽后,获得大力支持并报发改委备案。开始前期工作,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请给与帮忙解释。土地情况是:已流转荒坡林地2万余平方(林权证已经办理),拟做实施农业用地。未占用耕地也未计划改变为建设用地。 已缴费:已经缴纳植被恢复费,收款单位为镇财政所。请求解释答复问题: 1、我们这样的土地应该算农业用地而非建设用地,是否在缴纳了植被恢复费后还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2、如果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仅仅需要缴纳附属设施用地部分,还是全部设施用地。 3、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依据是什么?缴纳标准是什么?缴纳单位又是哪里?有无相关文件? 4、设施农业用地申请年限有无另行规定?相关依据是什么?最高多少年, 5、申请设施农业用地过程中,由镇政府指定的测绘队进行土地测绘,是否应该收取测绘费,相关文件规定是哪条。
回复: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155号文件有关规定,答复如下:1.如您所提下层水产上层种植,主要目的是养殖种植的话,地类应当属于农用地中的设施农用地,如果以休闲旅游等为主要目的,地类属于建设用地,具体规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部门咨询;设施农用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应按155号规定的办理设施农用地县级审核手续。2.如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部门认定不涉及耕地的话,按155号文件无需签订复垦协议,如果涉及耕地,生产设施部分需要签订复垦协议,由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有关费用与国土资源部门无关,但标准应当可以借鉴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土地复垦规定。3.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没有硬性规定,但涉及土地流转,应遵循土地流转年限,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权流转剩余年限,涉及林地的应遵循林地有关规定。4.有关政府、林业部门等收费请与相关部门联系解释,土地流转有关费用请与农业部门联系。5.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否收取管理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应该说,设施农用地管理属于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领域,还需要深入研究,感谢您的询问。(财务司)

41. 设施农用地界定范围咨询 2014.06.26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sxcz* @*****

咨询:根据[2010]155号《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为: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请问:1、规模化种植经济林(包括果树等)、中药材项目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2、花卉、食用菌是否属于工厂化作物栽培,是否适用工厂化作物栽培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3、看护房如何界定,超过什么规模就成为附属设施用地;4、附属设施否可以修建永久性建筑、建筑高度是否有规定。亟需回复,谢谢!
回复:你好!按照155号规定,设施农用地主要是指经营性养殖和工厂化作物栽培,您所提经济林属于林地管理范畴、中药材属于园地范畴,与设施农用地无关,花卉、食用菌等属于工厂化作物栽培,具体规定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看护房一般情况是指借助温室一侧隔离出来的小房间,一般单层,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由于面积较小所以不从温室占地中独立出来,作为生产设施对待,如果超过上述标准,应当归类为管理用房,属于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建设标准应当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如农业部门、建设部门对建筑物的管理规定执行,国土资源部门主要是从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和标准进行管理。(耕地保护司)

42. 关于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的问题咨询 2014.05.29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河北省 ************ 邮箱: 2940* @*****
咨询: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国土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中遇到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如果申请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妨碍省、市、县地方政府的工业园区规划或城市规划、道路规划等,还能不能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2、国土部、农业部155号文上没有说明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时间效力,是不是可以认为如果一直从事养殖活动且符合土地政策就长期有效。3、155号文没有规定设施农用地地上建筑物的建设标准,很容易造成申请人以设施农用地名义从事其他行业,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是否可以由地方政府出台设施农用地地上建筑物的建设标准。4、由于农村集体组织财务监管容易出现漏洞,是否可以由乡镇政府负责土地复垦费的管理。5、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用什么方法补充占用的耕地。6、育种育苗场所是否指动植物繁殖时所需的场所。
回复:你好!问题1:建议咨询有关规划部门,正常情况下,短期内建设设施农业项目,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应当没有问题;问题2:155号文件没有确定时间效力,如果省级配套规定没有,建议县级审核时自行根据设施农业项目生产周期确定(一般5-15年左右),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涉及耕地的承包期;问题3:可以请有关部门确定有关建筑物的标准和使用要求,发挥农业部门和建设部门作用;问题4:155号文件规定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复垦保障金,应由相关部门规范和管理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财务问题,与国土资源部门职能无关;问题5:建议比照耕地开垦费、新增费投资项目方式实施,也可比照宅基地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方式,由农村集体组织或用地者开垦耕地;问题6:育种育苗场所包括动植物繁殖场所。(耕地保护司)
43. 办理设施农用地需提供登记立项文件吗? 2014.05.22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wuli* @*****
咨询: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明确了办理设施农用地的相关程序,但是对于所需材料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需不需要申办者提供发改部门的登记立项文件?  
回复:你好!有关设施农用地审核的材料要求应遵循省级有关规定,部155号文件仅做出了原则规定;对于设施农业项目的立项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农业部门。(耕地保护司)

44. 设施农业项目占耕地需编制复垦方案吗? 2014.04.14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5220* @*****
咨询:设施农用地生产设施用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吗?
回复:你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十八条规定,设施农业项目因硬化地面、建设附属设施等造成耕地损毁的,都应由项目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资金、实施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项目单位或个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复垦。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保护司)
45. 此类设施农用地的申报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吗? 2014.07.24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7946* @*****
咨询:请问,设施农业项目部分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设施农用地的申报过程中,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吗?
回复:你好!如果符合设施农用地的用地条件,按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办理;如果需要转为建设用地,需要依法按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司)

46.设施农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的畜禽舍内部地面是否可以硬化? 2014.07.16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重庆市 ************ 邮箱: 1584* @*****
咨询:设施农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的畜禽舍内部地面是否可以硬化?
回复:你好!按照155号文件规定,设施农用地判断标准与其他非法用地不同,地面是否硬化不受影响。建议您与审批部门具体咨询一下。(耕地保护司)
47. 养殖用地是否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设施农用地用途? 2014.10.10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河北省 ************ 邮箱: CHL8* @*****
咨询:你好,在155号文件中“(四)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在办理养殖用地手续时,养殖用地是否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设施农用地用途?
回复:你好!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有关规划确定农业区域的具体规定。(耕地保护司)
48. 此类土地在缴纳植被恢复费后还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吗? 2014.08.18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7000* @*****
咨询:本人是省外来皖投资的客商。拟开展设施农业项目,实现下层养水产,上层温室种植的立体农业模式。经过和相关村镇政府接洽后,获得大力支持并报发改委备案。开始前期工作,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请给与帮忙解释。具体情况是:已流转荒坡林地2万余平方(林权证已经办理),拟做实施农业用地。未占用耕地也未计划改变为建设用地。已经缴纳植被恢复费,收款单位为镇财政所。请问:1、这样的土地应该算农业用地而非建设用地,是否在缴纳了植被恢复费后还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2、如果需要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仅仅需要缴纳附属设施用地部分,还是全部设施用地?3、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依据是什么?缴纳标准是什么?缴纳单位又是哪里?有无相关文件?4、设施农业用地申请年限有无另行规定?相关依据是什么?最高多少年?5、申请设施农业用地过程中,由镇政府指定的测绘队进行土地测绘,是否应该收取测绘费,相关文件规定是哪条?
回复:你好!你所说的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一些地方为了确保土地复垦落实到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缴纳的保障性费用,这一费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数额来缴纳,归生产建设单位所有,在土地复垦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生产建设单位。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同于植被恢复费,收缴的主体、使用的方向和范围不一样,二者不能互为代替。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一些省份在《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出台前作的地方性规定,国家层面没有相关统一规定。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没要求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但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并与所在地国土部门、约定的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义务人需要支取土地复垦费用时,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土地复垦费用使用计划,向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在约定的银行专门账户中支取土地复垦费用,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155号文件有关规定,答复如下:1、如您所提下层水产上层种植,主要目的是养殖种植的话,地类应当属于农用地中的设施农用地,如果以休闲旅游等为主要目的,地类属于建设用地,具体规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部门咨询;设施农用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应按155号规定的办理设施农用地县级审核手续。2、如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部门认定不涉及耕地的话,按155号文件无需签订复垦协议,如果涉及耕地,生产设施部分需要签订复垦协议,由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有关费用与国土资源部门无关,但标准应当可以借鉴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土地复垦规定。3、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没有硬性规定,但涉及土地流转,应遵循土地流转年限,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权流转剩余年限,涉及林地的应遵循林地有关规定。4、有关政府、林业部门等收费请与相关部门联系解释,土地流转有关费用请与农业部门联系。5、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否收取管理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应该说,设施农用地管理属于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领域,还需要深入研究,感谢您的询问。(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49.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政策咨询 2014.11.13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yngu* @*****
咨询:你好!我们市里有个养猪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根据设施农用地政策,养殖类项目是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请问:1、如果这个养猪项目属于省级重大项目,是否可以进行调整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2、如基本农田调整后是否可以按照设施农用地办理备案?3、涉及基本农田是否要报国务院审批?
回复: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有关规定,养殖类设施农用地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司)
50.光伏发电项目是否可按设施农用地管理? 2014.11.03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pxzc* @*****
咨询:你好!我是一名基层国土工作人员,近段时间,我县有经营者咨询,想建光伏发电大棚,说上层是光伏发电,下层可以利用光伏发电的温度,搞种植、养殖。经营者咨询,他们的光伏发电项目,是否可以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无需按农用地转用手续。因为光伏发电是一项新技术,如果是发电的话,我们认为应该按建设用地管理,但经营者称,他们利用光伏发电,搞种植、养殖,我们把握不准此项目能否按设施农业管理,特咨询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你好!光伏发电是新生事物,利用大棚光伏发电更是新的用地类型,目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上尚无明确分类,意见也不统一。个人建议按照以下原则判定:首先根据主要功能判断,如果主要是生产农产品,顺便利用棚顶发电用于温室的照明和加温等,可以判断为设施农用地;如果主要是用于经营性的光伏发电,甚至并网,顺便从事种植、养殖,可以断定为建设用地。(耕地保护司)
51.存放农机具的库房能按设施农用地审批吗? 2014.10.16
网名: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 邮箱: guan* @*****
咨询:农民建设存放播种机、收割机、托拉机等农机具的库房及农民或非农民建设烤烟的烟炉用地,能按设施农用地审批吗?
回复:你好!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有关地类归属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属于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于农用地的,无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耕地保护司)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