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清晰的政策框架和务实的支持举措,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能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走访我市工业大区、重点企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起草了《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23年印发实施,并于2024年底出台《实施细则》。近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修订印发《实施细则》,在政策方向、支持标准、申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晰,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支持标准更细化更明晰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细化了政策方向。明确政策条款的支持范围、支持条件。比如,新能源重点支持领域,细化为“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氢装备,储能系统产品及装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明晰支持标准。明确分级分档支持标准。比如,“对每款新车型分级分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细化为: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2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10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新增条款明确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报送资料,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确保政策公平高效落地。
内容覆盖12个产业
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清晰的政策框架和务实的支持举措,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能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走访我市工业大区、重点企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起草了《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23年印发实施,并于2024年底出台《实施细则》。近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修订印发《实施细则》,在政策方向、支持标准、申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晰,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支持标准更细化更明晰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细化了政策方向。明确政策条款的支持范围、支持条件。比如,新能源重点支持领域,细化为“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氢装备,储能系统产品及装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明晰支持标准。明确分级分档支持标准。比如,“对每款新车型分级分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细化为: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2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10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新增条款明确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报送资料,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确保政策公平高效落地。
内容覆盖12个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