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死得其所”,是说人死得有所值,死其所以死。但我觉得,这比较难,因为死得其所既需要主观意志的把控,又需要被社会所认可。这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主客观上的差异,单就社会评价来说,也会出现不同的说法。而大多数人都是自然死亡,不存在死得其所之说。在自然死亡中,包括非正常死亡,并不是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可却有人死得其时,这对人生来说,可谓莫大之荣幸。
我说的死得其时,就是不要问因何而死,而是死得很是时候。人总是要死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恰在人生的高潮或事业辉煌的时候,生命戛然,就像一堆燃烧的火焰,当能量迸发在最耀眼的时刻,突然水从天降,火焰顿时熄灭一样,会留给人无尽的遗憾和遐想,这或许就是我说的死得其时吧。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自然伴随着坦途与坎坷、欢乐与悲苦。之所以这样说,因为人生在事业或生活上,当走过辉煌之后,接下来必然是下坡路,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如果在日中或月盈之时溘然而去,会给人留下更多的感念。如果继续活下去当然更好,或许再创辉煌,或许走上下坡路,还有可能前功尽弃,毁了一世英名,甚至造孽人生。
这是基于经验的判断,历史上不乏先例。过去生活和医疗条件较差,人活七十古来稀,活到天命或耳顺之年已经
不错了。这时人的能量也所剩不多,智力和体力都有减退,当事业有成之后,正想颐养天年之时,却意外逝去,往往会博得人们更多的同情。不管是朋友,还是对手,人们会忘掉逝者的不是之处,以大度宽容对待之。尤其是对手,人家都死了,你如果还在耿耿于怀,就显得心胸狭隘、不近人情了。关键是活着的时候,免不了有些利益冲突,人死之后便不存在了,再计较也没有意义。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国人是讲究恕道的,原谅是国人的美德。但这美德在意外过早离去的逝者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若是曾经关系密切的友人,这份感念一定会铭记于心。
我早前有一位同事,与我对面办公,还是我的领导,大我四岁,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在恢复高考那一年,他考上了一所985大学,离开的时候两人到照相馆合影留念,那时还没有手机,照相还是比较麻烦的事。现在每看到那张合影,心中还不禁感慨系之。他上学后一路高歌猛进,直到拿了博士学位,留校任教,又被公派到美国作访问学者,回国后担任该校教授,后来又任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出版了多本学术著作,名噪一时,成为人们羡慕的对象,有人说他还是副校长的后备人选。而我在整个八十年代,事业上一直过的“颠沛流离”,从企业到公司作文员,再到某局干校当教员,再到市某机关研究室搞研究,这期间虽然有了文凭,受到领导的重视,却在周来转去过程中,失去了不少机会,虽然单位越来越大,个人事业却没有什么进步。我觉得彼此的差距渐渐拉大。
他也是个念旧的人,虽然与我各从其业,没有什么交集,却一直保持着联系,有时找我吃饭聊天,抒发一些心中的感慨。我记得最清楚的两件事,一是他劝我放下自己作学问的执念。我那时连正式的大学都没读过,哪来得搞学问的本钱?他的意思是,应该在所从事的职业上下功夫,往大处说,只有进步了才能为社会多做贡献;往小处说,也为家庭生活着想。我深以为然,这确是经验之谈,也坚定了我的信心。还有一件事,那时市里为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曾打算让他到市某机构任副职领导,他问我对此怎么看。我说:行政机关人事关系太复杂,搞学问与行政是两码事,你现在学业有成,大可不必去趟这个浑水,还是做学问好。后来他果然没有去行政机关当官,这当然与我给出的意见无关,是他自己权衡利弊的结果。
然人有旦夕祸福,没过两年,他在一次出差途中遇车祸故去。我参加了他的葬礼,忍不住涕泪横流,一是为彼此之间的感情,二是哀叹他英年早逝。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还经常想起他。
有时我想,如果他活到现在,还能记得起这个老朋友吗?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许会随着职业和身份的变化而渐渐地疏离,变得话不投机半句多;也许会关系更加密切,变成无话不说的老友。但前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随着职业和身份的变化,社会关系和圈子也会不断重组,人的视野也会发生改变,或许只能成为偶尔想起的朋友,而不是无话不说的知己了。
他的突然离去,停留在了那个我们之间的关系简单而感情淳朴的阶段,便成了心里永远地惦念,每念及此不胜慨叹嘘唏。如果不是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世事的变化,越是密切的关系越会生出嫌隙,如果再裹进一些利益的话,不免产生隔阂与矛盾,关系会渐行渐远,最后分道扬镳。如果那样,我还会不时想起他而为之感怀吗?肯定不会的。当然,不能为了保留这段简单而纯洁的友谊而以为朋友死得其时,我只是说,这是一种现实中存在的真实情况,而这种情况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谁也不能自觉地左右,如果这种关系突然停留在一个最好的时间点上,对这种关系来说是完美的,千万不能等关系闹得不可收拾的地步,再去伤别离。《今古奇观》里讲得“俞伯牙碎琴谢知音”的故事,是因为钟子期不期而亡,如果钟子期与俞伯牙都活到天命之年,谁敢保证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那样纯洁和真挚呢?
朋友的生命停留在他正在生机勃发的时刻,令人遗憾和伤感,想起来就为之难过,这是人之常情。人之早逝必然会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即使有些不是之处也能原谅。以次类推,无论是谁在人们认为不该逝去的时候逝去,都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和谅解,哪怕生前有任何龃龉,也要一死了之,这体现了人们的恻隐之心。
想到这里,我对人生又感慨起来,人们都想延长自己的寿命,其实长寿对一个人来说未必是好事,尤其是在后世的评价上。假如鲁迅再多活二十年,也不算是长寿,等熬到了新世界的到来,那鲁迅还是鲁迅吗?人们虽然有诸多疑问和设想,这个问题却是一道永远无解的题。
我说的“死得其时”,对家人来说确实是一种伤害,周围的人也会感到遗憾,可对本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幸事呢?世间沧桑,生死契阔,想死得其时又何其难哉!因为死得其时是不能自主的,只能交给后人来评说。死得其时比之死得其所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