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组陈慧:弗罗斯特《没有走的路》赏析
2016-01-08 20:27阅读:
弗罗斯特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在诗歌形式上,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多数诗人迥然不同的道路。他并没有标新立异,企图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喜欢用浅显平凡的事物来表达深刻的哲理,也因此,弗罗斯特的诗歌往往以描写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而诗歌《没有走的路》正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弗罗斯特的诗歌一般都遵从了传统的韵律形式,他曾说过,诗歌如不讲韵律,就像打网球不设栏一样,The Road Not
Taken严格地遵守了诗歌的押韵。整首诗分四个诗节,每一诗节分五句,每个诗节都严格地遵守了abaab的诗歌韵律。如第一诗节一、三、四句的结尾wood、stood、could押韵,第二、五句结尾both、undergrowth押韵。整首诗歌采用统一的押韵节奏,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节奏。
正如前文所说,弗罗斯特十分善于用浅显的事物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清晨,金黄的林中,两条难以抉择的岔路,象征了漫长人生路中的种种艰难的抉择与惆怅。诗歌的第一个层次是林中之路。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both.开篇就将岔路摆在眼前,作为一个过客,作为一个行者,此时,诗人不得不做出选择。诗人stood
,looked,
停留,踟蹰,眺望,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第二节,诗人选择了一条草多,缺少人踩的路,他相信这样的路更值得。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但在艰难的路途中,诗人开始留恋另一条路,他心中开始踟蹰。第四节,看似简单的结尾,岁月流逝,“我”的叹息,当时的抉择决定了此后一切相差千里。
贯穿全文的意象,林中的岔路其实就是人生之路。《没有走的路》创作于1915年,而诗人在1912年,他38岁的时候,作出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选择,他放弃了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了本来可能更加平坦
、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我想,能否将这林中岔口的选择,看作是弗罗斯特对自己人生之路选择的一个映射。他也曾站在人生的岔口,迷惘前途该如何,但却不得不做出选择。他借“我”之口告诉我们他选择了人少的一条。选择了荒芜的路,经历痛苦,而在旅途中不断回想起那条未选择的路。如果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是否就不会这么痛苦?作者暗含其中的疑问,正是每个人在岔路抉择后的迷惘与惆怅。而在诗的最后,作者并没有写最后的结局如何,只是说:”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最后的诗节,无法改变的结局说明再怎么回望与惆怅都已无用,路连着路,不可能重返旧地。整首诗看似讲述个人经历,其实暗含着共通的人生哲理。每个人在人生中都要会遇到的艰难的抉择,无论如何选择,人总会叹息感慨,然而弗罗斯特告诉我们,永远不必为选择的路而后悔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