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维权窗口将关,已有股民拿到赔偿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行为,致投资者受损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司法支撑明确,两类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一是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买入,且2023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二是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买入,且2024年4月20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安妮股份、柏堡龙、斯太尔、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行为,致投资者受损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司法支撑明确,两类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一是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买入,且2023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二是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买入,且2024年4月20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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